國道「時速202km」狂飆!違規片高調上傳 警方看到要查了
記者陳昆福、莊智勝/屏東報導
一名網友在Threads上傳影片,稱「哎呀呀,年輕人不要開這麼快」,畫面中一名男子駕駛轎車,飛速行駛在國道3號屏東九如鄉路段,且時速還一度突破200km,如此高調違規,引起網友撻伐。對此,第五公路警察大隊今(31日)表示,已責請刑事組積極調閱監視器畫面、以及ETC資料進行追查,將通知車主到案說明,依法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
▲網友在Threads上PO出國道超速影片,時速一度達202km。(圖/翻攝Threads)
該段畫面中,男子手握方向盤,高速行駛在國道3號,儀表板顯示時速一度突破200km,介於156km到202km間,地點還標註在屏東縣九如鄉三塊村。影片上傳後引發網友羣起撻伐,怒轟「現在流行把違規事實放在網路上當證據?」「現在超速是合法了嗎?」「請尊重其他用路人的生命財產,國道不是你們的遊樂場!」
對此,第五公路警察大隊今也做出迴應,表示經檢視影片後,因僅拍攝車內速度及定位地點和時間,無法明確辨識該危險駕駛車輛之車號,目前也尚未接獲民衆檢舉,但已經責請刑事組積極調閱監視器畫面及ETC電子收費門架資料進行追查,將通知該車主到案說明。
警方指出,經檢視影片後,該車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之規定,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俟查證後依規定舉發;另有無涉嫌刑法第185條第1項妨害公衆往來安全罪部分,俟調查後移送地檢署偵辦。
警方呼籲,用路人超高速行駛會造成駕駛人視野大幅變窄、視力明顯減弱、心理趨於緊張,除對前方突然出現的各種危險狀況,難以即時、準確、妥善處置外,並增加制動距離、超車的衝突點及影響車輛穩定性度,嚴重危害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生命安全,請駕駛人務必依速限規定行駛,以確保自身及他人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