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假警察」持指揮棒攔停!駕駛怒報案 正牌警到場開罰

國道「假警察」持指揮棒攔停。(翻攝Threads@_wei_1026)

正牌警依法對男子開罰。(翻攝Threads@_wei_1026)

有駕駛12日晚間竟在國道1號遇到「假警察」,對方不但搖下車窗揮舞指揮棒,更要求停車,讓他氣到報案求助正牌警察。警方獲報到場,驚覺「假警察」穿着跟正牌幾乎一模一樣,且車上還有「執行公務」牌子,車身更擅自裝設警示燈條,因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男子開罰,並依法移送。

據瞭解,30歲張姓男子昨(12)日晚間6時30分許開車行駛在國道1號,行經五楊高架道南向70公里處左右,突然遇到55歲林姓男子駕駛小客車,接着對方打開車窗伸出指揮棒,還將他攔下,讓張男當場下車與對方理論,並怒斥對方。事後他在社羣發文表示「冒充警察的人,還好意思拿指揮棒攔車,穿着跟警察幾乎一模一樣!一直說我超速違規,結果自己改那麼多爆閃燈」,正牌警方最後到場,對該名男子開罰,讓他忍不住直呼「有夠療愈啦」。

國道警方獲報,立刻調派巡邏車前往處理,員警到場後依張男所述,林男持指揮棒伸出車外攔車。警方檢視該小客車車身擅自裝設警示燈條,均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分別處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上,及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

「假警察」穿着跟正牌幾乎一模一樣,且車上還有「執行公務」牌子。(翻攝Threads@_wei_1026)

另外,有關林男涉及第158條冒充公務員而行使其職權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後續依法移送。

警方呼籲用路人若是遇到行車糾紛,不要直接與對方起衝突,可在事後用行車紀錄影像方式,上傳到國道公路警察局的檢舉專區提出檢舉,檢視查證違規屬實,警方將依法處罰,若有涉及刑案依法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