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會車糾紛前車竟拿雷射筆照後車!最重罰3萬6+吊牌半年
▲前車用雷射筆照後車(紅圈),警方將調查開罰 。(圖/記者陳以升翻攝)
記者陳以升/新北報導
有民衆在臉書社羣網站PO文指出,6日晚間9時許,行經國道1號林口交流道南向入口匝道時,竟遭一輛小客車逼車並以雷射筆照射。國道公路警察局獲報,立即檢視相關影片,初步研判雙方在進入匝道時因會車產生糾紛,前方車輛在匯入後,隨即惡意使用雷射筆照射後方車輛。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重罰6000至3萬6000元,並吊扣牌照6個月。
根據民衆提供的行車紀錄器畫面顯示,事發當時雙方車輛在進入國道1號林口交流道南向入口匝道時,因變換車道、會車等情況發生行車糾紛。前方車輛在匯入主線後,竟突然從車內伸出雷射筆,朝後方車輛照射數次,刺眼的光束嚴重影響後方駕駛的視線。
國道公路警察局指出,在車輛行駛中使用雷射筆照射其他車輛,極易造成駕駛人視覺障礙,嚴重影響行車安全,極有可能引發交通事故,後果不堪設想。對於此種惡意且危險的行爲,國道警方絕不姑息,將會調閱相關資料進行詳細調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重罰6000至3萬6000元,並吊扣牌照6個月。
國道公路警察局強烈呼籲所有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切勿以任何不正當的方式製造行車危險,共同維護國道交通秩序與安全。同時,國道警方也鼓勵民衆,若不幸遇到類似惡意行爲,務必保留行車紀錄器影像等證據,並上傳至國道公路警察局的檢舉專區提出檢舉,警方將會依法查處。
▼因在林口交流道會車,引發糾紛 。(圖/記者陳以升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