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月帶兄遺照半夜路旁撒冥紙!嚇壞大學生 苗栗男判罰3千元

▲苗栗市林姓男子在鬼月深夜撒冥紙,嚇壞一大羣聯合大學學生,法官依違法社秩法裁罰3000元。(圖/記者楊永盛翻攝,下同)

記者楊永盛/苗栗報導

苗栗市林姓男子疑似精神不穩定,今年9月中旬、農曆7月間深夜,拿着哥哥遺照和樹枝站在聯大路朝車道撒冥紙,狀似招魂、嚇壞不少國立聯合大學的夜歸學生,紛紛想要圍堵理論,幸好警方及時攔下法辦。法官審理時,林男辯稱是提醒用路人減緩車速,但法官認定林男深夜揮舞動作嚇到騎士,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3000元。

法官調查,林姓男子(48歲、有竊盜和毒品前科)在今年9月18日深夜10點多,自家中拿着往生多年的哥哥遺照,前往聯大路一處空地,就地又撿起樹枝,站在聯大路中間朝路過的機車撒冥紙,彷彿在招魂,嚇壞一羣夜歸的大學生。

當時,一大羣聯大生網路號召想要找林男理論,幸好警方據報及時到場,雙方未爆發肢體衝突,警訊後將林男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偵辦。據指出,林男爲轄區毒品列管人口,疑似長期吸毒後致容易幻聽、幻覺,可能因此才脫序拿病故10多年的哥哥遺照出門,但調查發現林並沒有就醫和殘障手冊。

法官審理時,林男辯稱:因每天上下課時間,聯合大學學生騎乘機車車速飛快,其本意是提醒用路人將車速減緩,沒有攻擊騎士意圖。不過,根據行車紀錄器錄影像,被告持遺照站路旁和內側車道上,迫使機車不得不暫停後或變換車道再起駛。

法官認爲,林男可選擇其他不過度影響用路人行車安全手段,例如:懸掛布條、豎立看板或手持警告標語立於人行道,但他行爲已對往來的機車騎士造成滋擾驚嚇,妨害用路人安寧,確已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2款「藉端滋擾公衆得出入之場所」事由,依法裁罰林男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