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大華村有災民無法領慰助金引民怨 花蓮縣府連夜更新受災範園

花蓮縣政府今起對洪患受災戶發放每戶5萬元慰問金,原先大華村15、16、17鄰未被列入受災戶中,當地Fata’an部落自救會不滿揚言要到場抗議,縣府緊急將光復鄉大馬、大華村全戶納入。圖/自救會提供

花蓮縣政府今起對洪患受災戶發放每戶5萬元慰問金,當地Fata’an部落自救會不滿部分家戶受災卻未列入,揚言今天上午10時要抗議,縣府緊急將光復鄉大馬、大華村全戶納入,自救會昨天深夜宣佈取消陳情,今晚辦說明會,希望縣長徐榛蔚到場聆聽災民心聲。

縣府發放光復、萬榮、鳳林3鄉鎮共約1800受災戶每戶5萬元,昨天宣佈發放方式,今天上午9時在光復國小、光復鄉立圖書館等7個定點領取,4日起至31日,將開設2處領取站,光復鄉災民可到光豐農會領取、鳳林鎮及萬榮災民可到縣府中區實物銀行領取。

不過大華村15、16、17鄰未被列入受災戶中,自救會昨天質疑,周邊鳳林鎮長橋、萬榮鄉明利,以及鄉內的大全、大進等地區皆可領取5萬元補助,他們同樣經歷淹水、傢俱泡水、財產損失,卻未獲平等待遇難以接受,且大華村獨居長者衆多但現行申請程序過於繁雜,對老人家而言極爲困難,形同變相剝奪救助權益。

自救會批評,災後多日縣政府卻仍未能完整掌握受災名單,鄉公所推託卸責,亦未積極作爲,村長也未盡應有責任,導致災民權益持續受損,呼籲相關單位釐清並公佈完整受災名單,將大華村15至17鄰納入補助範圍,簡化申請程序,給予災民基本保障。

縣府昨天晚間在臉書更新發放範圍,將大馬、大華兩村全戶納入,不需附帶舉證。縣府說明,若非公告範圍但確實受災設籍或實際居住者,可檢附含門牌號碼建物及屋內受災情形照片至公所登記,由公所造冊後交縣府核發,未設籍但實際居住家戶,可請一代表人,由村辦公室核發「實際居住證明」後,至發放地點領取。

花蓮縣政府今起對洪患受災戶發放每戶5萬元慰問金,原先大華村15、16、17鄰未被列入受災戶中,當地Fata’an部落自救會不滿揚言要到場抗議,縣府緊急將光復鄉大馬、大華村全戶納入。圖/自救會提供

花蓮縣政府今起對洪患受災戶發放每戶5萬元慰問金,原先大華村15、16、17鄰未被列入受災戶中,當地Fata’an部落自救會不滿揚言到場抗議,縣府緊急將光復鄉大馬、大華村全戶納入。圖/自救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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