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時刻截圖專欄作家臉書挨告 劉寶傑4人不起訴
專欄作家孫瑋芒去年見新聞報導,「傳某政論節目中媒記者棚內盯梢」隨後在個人臉書指就是東森電視製播的「決戰關鍵」,且認爲2天后節目「關鍵時刻」截圖這則貼文當成背版,影射他是「網軍」,提告東森董座林文淵、前主持人劉寶傑等4人涉加重誹謗等罪,檢方今偵結給予不起訴處分。
去年6月25日自由時報報導,「傳某政論節目中媒記者棚內盯梢」內容提及「已有一家電視臺與中共官媒進行合作,由新華社駐臺記者趙博負責盯場...」
檢方指出,孫瑋芒看到新聞報導後,參考同日立委沈伯洋貼文「中國的手伸入政論節目」、網友jay貼文「插手的節目應該就是東森的決戰關鍵,以關鍵時刻模板改裝的週末版節目」判斷後發佈臉書貼文「就是決戰關鍵啦!」提及「東森新聞臺政論節目決戰關鍵兩個多月前(3/30)開播,以當紅帶狀節目關鍵時刻爲模板」;2天后關鍵時刻在節目上截圖這則貼文「自清」
孫瑋芒提告,去年6月27日「關鍵時刻」將他的貼文截圖當作背版,由前主持人劉寶傑、來賓張禹宣涉指摘他「網軍、側翼、中國噁心文化先羅織、再鬥臭」等語,以言語、動作誹謗並影射他是「網軍」,提告劉寶傑、張禹宣、製作人吳愷昕、東森電視董事長林文淵4人加重誹謗、侵害著作人格權。
檢方認爲,關鍵時刻製作單位將臉書大頭照、暱稱「打馬賽克」遮掩,節目中也沒有講出孫的姓名和臉書名稱,觀衆無從這則截圖貼文得知發文者;再者,當日關鍵時刻目的是「自清」表達節目遭受網路攻擊的臉書貼文來源, 貼文內容涉東森電視與節目的名譽,與新聞共中利益相關,屬可受公評之事,全案犯罪嫌疑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另,東森電視認爲名譽受損,提告孫瑋芒加重誹謗罪,北檢日前調查認爲,孫已合理查證而發貼文評論,主觀上應無誹謗他人名譽的故意或實質惡意,爲不起訴處分。
臺北地檢署。記者蕭雅娟/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