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站/黎智英罪名前所未有 量刑恐12年起跳
2020年12月12日,黎智英在被港府指控違反國家安全法後,走向一輛囚車前往法庭。 (路透)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在暫代高等法院的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黎案有多重看點,一看罪名成立後如何判刑和量刑,二看此案創下的紀錄,三看案件引來香港、中國大陸、國際等強烈反應。三看點互爲關連、互有影響。
香港法官作出罪名成立裁決後,可當庭裁決量刑,也可延後判刑。黎案主審國安法官,選擇延後到明年一月十二日求情,求情環節已預留四日,在目前罪名下,應只求輕判。求情後判刑則另擇日期,這樣已至少逾月。
在香港司法程序中,被告在罪名成立後有廿八天決定是否上訴。黎智英如決定上訴,此案需更多時間才能結案量刑。
量刑上,此案案情、罪名都是前所未有,因涉國安法,法律人士相信量刑會以十二年起跳,高等法院作爲原訟庭,可判決終身監禁。但仍要參考案情、罪名、健康狀況和年齡,及求情報告等。以目前罪名看,法庭量刑不會輕,但可能有上訴環節產生刑期酌減。
第二是此案創下的紀錄,主要是香港首宗「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其他紀錄也很矚目,主要是一個長字。包括法官判詞長達八五五頁、法官在庭上只讀出最後六頁;黎至今還押已逾一千八百天。
再一紀錄是此案主要罪名是勾結外國勢力,判詞中點到黎的助手Mark Simon嘗試安排黎與美時任衆議院議長裴洛西、時任總統川普等人見面。最後在二○一九年七月,黎在華盛頓與時任副總統潘斯、時任國務卿龐培歐見面。
第三是各方反應,港府發言人強調黎智英並非因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法庭嚴格依法律和證據作裁決。香港記者協會是少有的團體表示對裁決極度遺憾者。中方各機構反應一如預期。國際反應較強烈的是英、美和歐盟等多國領事館派人旁聽。英駐港副總領事樂秀慧指黎是英國公民,英方優先關注。英外相也發聲明譴責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