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爱〉版权官司告赢著作权 创作者获赔确定

〈够爱〉版权官司 告赢著作权 创作者获赔确定

歌曲「够爱」引发著作权官司,陈德修(修)提起诉讼主张他在2007年创作并取得著作权,马槽音乐公司及谢和弦须赔偿,最高法院日前判决,马槽公司、谢和弦连带给付20万元,马槽公司单独给付5万元,谢和弦给付14万元确定。

陈德修表示歌曲是2007年创作并取得著作权,谢和弦及马槽音乐整合行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 年7月至9月间录制及发行谢和弦歌曲「够爱 2.0」及其MV时,未取得陈德修授权,即对外称「够爱」旋律曲谱系谢和弦创作,已侵害陈德修先生(修)就「够爱」旋律曲谱之著作人格权。

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审理后认为,经济部智慧财产局「音乐/录音著作」查询系统资料,记载「够爱」作词人:谢和弦,作曲人:修,堪认陈主张其为著作之著作人,堪信为真实。

法院认为,谢和弦、马槽公司分别或共同侵害陈的重制权、公开传输权、公开演出权、姓名表示权、名誉权,应连带负担赔偿费用刊登澄清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