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浪貓碗盆被清除!臺南愛媽怒告里長竊盜:爲啥臺北可以?
臺南愛媽因在公園擺放的飼料、碗盆被清走,怒告當地里長竊盜。(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臺南一處公園長期有愛媽定點餵食浪貓只,里長近日爲維護整潔,將其擺放的碗盆及飼料清除,引起愛媽不滿,揚言提告里長與區公所職員竊盜,雙方爆發激烈衝突。里長對此表示,自己因接獲里民投訴才動手處理,自己也已向相關單位諮詢過。
據瞭解,里長太太上(5)月曾勸導愛媽喂完需清理現場,但後續仍接獲里民投訴公園環境髒亂,里長遂將現場飼料及碗盆收走,因此與愛媽爆發強烈言語衝突。愛媽隨後向警方提告,稱里長及區公所職員竊盜她的碗盆,並在公園張貼公告指控里長等人的行爲。
對此,里長表示,行爲依據《臺南市公園綠地自治條例》執行,並已向相關單位查證,指出就連臺北市也僅限市府認可的團體可餵食流浪動物。
里長對此表示,因接獲里民投訴愛媽的行爲造成公園產生異味與髒亂等問題,故依據臺南市政府公園綠地自治條例進行環境維護,且爭執期間,愛媽曾嗆聲:「臺北都可以餵養流浪動物,爲什麼臺南不行?」他爲此特地向相關單位諮詢,確認到臺北市也僅允許市府認可的愛心團體餵食流浪動物。
警方表示,已依程序受理報案並製作筆錄,將依竊盜罪嫌函送偵辦。同時說明,餵食流浪犬貓本身不違法,但若造成環境髒亂,則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開罰,並限期改善,後續也將通報權責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