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走廊堆滿雜物阻逃生 女氣炸提告「惡鄰居」獲勝

公寓走廊堆滿雜物阻逃生,婦人氣炸提告「惡鄰居」獲勝。(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鄰居糾紛鬧上法院!一名女子小萱控訴對門男鄰居阿國(均化名),長期在公寓公共走廊、樓梯間堆滿鞋櫃、花盆、洗衣機等雜物,甚至在後門加裝鐵窗、卡住通道,導致出入不便、消防動線受阻。法官近日判決出爐,小萱獲得勝訴,阿國必須將雜物全數移除、還原空間,且不得再佔用。

判決書指出,小萱指控,她與鄰居阿國住的是老公寓,兩人原本井水不犯河水,但隨着阿國陸續在走廊擺放鞋櫃、安全帽、雨傘、花盆,甚至在後門裝設冷氣外框與鐵窗、堆放洗衣機後,導致鄰里關係急速惡化。

走廊變成他家的倉庫!小萱指出,該區爲全體共有人共有部分,阿國並未徵求同意便擅自佔用,不僅妨礙她進出,連消防安全都受威脅。她多次私下勸說未果,只好提告請求拆除並返還共有空間。

法官實地勘查現場,發現走廊與樓梯間確實堆滿鞋櫃、箱子與電器;後門加裝的鐵窗,甚至妨礙隔壁戶門扇開啓。現場照片拍下狹窄的通道幾乎只剩一人可通過,畫面令人觸目驚心。

法官指出,依《民法》第767條及第821條規定,所有人對於無權佔有或妨害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或除去;又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住戶不得在走廊、樓梯間等共用部分堆放雜物或設置障礙。法院認爲,阿國確實無權佔用公共空間,行爲已侵害共有人權益。

法官認爲,樓梯與走廊爲全體住戶共有部分,應供共同通行與逃生使用,阿國未經同意擅自設置、堆放物品,已構成妨害。考量他多年來佔用面積廣、態度消極,因此,除命其拆除、清空並返還空間外,也強調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佔用。

法官認定,許多公寓樓層因空間有限,住戶習慣將走廊當成「延伸玄關」或「儲藏區」,但一旦發生火災或地震,這些雜物反而可能阻礙逃生。住戶應共同維護居住安全,切勿心存僥倖。因此,判決小萱勝訴,阿國須移除所有鞋櫃、花盆、冷氣鐵窗與洗衣機,並不得再擅佔公用走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