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上路 苗栗縣政府積極落實揭弊友善文化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於今年7月22日施行,苗栗縣長鍾東錦要求落實揭弊者保護。(謝明俊攝)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於今年7月22日施行,苗栗縣長鍾東錦要求落實揭弊者保護。(謝明俊攝)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於今年7月22日施行,苗栗縣長鍾東錦要求落實揭弊者保護。(謝明俊攝)

立法院去年12月三讀通過《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經總統公佈後於今年7月22日施行。苗栗縣政府爲提升所屬機關員工對法規內容的理解,確保揭弊者權益獲得保障,建立誠信與廉能機制,苗栗縣長鍾東錦特請政風處強化宣導,協助各單位明確掌握執行準則,並透過預防性提醒及正向引導,保護同仁安心依法行政,面對外界的不實指控或抹黑言論,也要挺身而出協助澄清,以落實縣府對揭弊者保護責任。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是由立法院藍白立委合力通過,爲保障揭弊者權益,使適用對象、受理揭弊機關都能充分了解立法目的、揭弊程序及揭弊者相關權益等事項,縣府政風處規劃相關宣導,包括函請所屬政風機構利用會議或訓練講習等場合加強本法宣導,並運用各類宣導媒體,適時結合機關活動辦理揭弊者保護宣導。並利用8月18日在政風處舉辦政風工作意見交流會,講授「揭弊者保護法推廣宣導重點提示」,期落實機關揭弊友善文化。

政風處指出,針對該法適用對象及受理揭弊機關相關人員辦理講習訓練,讓相關人員得以瞭解法規重點,包括運用兼辦政風教育訓練時機,向與會同仁宣導本法重點內容宣導。並訂10月17日下午於縣府第辦公室國際會議廳辦理「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新法說明會」,參訓對象爲縣府各單位暨附屬機關及所屬各級機關,以及鄉、鎮、市公所同仁。

同時間,也在縣府官網設置法務部廉政署「揭弊者保護專區」連結, 提供本法問答輯、懶人包、摺頁等供參考運用。並在縣府電子公佈欄張貼本法宣導媒材,俾使同仁瞭解揭弊者相關權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