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府強化廉能治理 辦揭弊新法與採購教育訓練
苗栗縣政府17日舉辦「採購契約變更與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教育訓練,副縣長邱俐俐到場勉勵參訓學員。(苗栗縣政府提供/呂麗甄苗栗傳真)
爲強化公務同仁對政府採購制度與公益揭弊者新法的理解與應用,苗栗縣政府於17日舉辦「採購契約變更與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教育訓練課程,邀請專業講師解析相關法規與實務操作,提升縣府同仁專業能力與廉能治理素養。
課程上午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專門委員徐偉峻主講,針對政府採購契約變更議題進行深入講授,協助機關同仁釐清採購操作流程與法規規範,並透過實務案例分享,提升契約變更的處理能力。
苗栗縣政府17日舉辦「採購契約變更與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教育訓練,邀請講師解析法規與實務操作,提升同仁專業能力。(苗栗縣政府提供/呂麗甄苗栗傳真)
苗栗縣政府17日舉辦「採購契約變更與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教育訓練,邀請講師解析法規與實務操作,提升同仁專業能力。(苗栗縣政府提供/呂麗甄苗栗傳真)
副縣長邱俐俐表示,政府採購制度是公共建設推動與政策執行的重要基礎,而契約變更是各機關在實務操作中經常面臨的挑戰。此次課程除提供法規指引,更希望同仁在實務操作中能夠有效運用所學。
下午課程由法務部廉政署科長劉瑞玲說明今年7月22日正式施行的《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講解法令重點與實務應用,協助同仁掌握機關內揭弊機制。副縣長邱俐俐指出,公務員肩負公共事務守護者責任,應熟悉相關法令,建立完善檢舉管道與迴應機制,營造安全的揭弊環境,推廣透明社會價值並鼓勵公民參與監督。
苗栗縣政府表示,廉能施政、陽光治理是贏得縣民信賴的關鍵。透過此次教育訓練,期望同仁在執行公務時更有依循,並持續強化公務工作的專業與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