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違法赴陸懲處明年7月上路 遊毓蘭:用休假都不行太嚴苛
陸委會9月中發函各縣市政府宣達,中央地方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赴陸建議懲處原則,違規赴陸1次就恐被記1次過,明年7月1日上路。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陸委會9月中發函各縣市政府宣達,中央地方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赴陸建議懲處原則,及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其中違法赴陸懲處較嚴厲,違規1次就恐被記1次過,明年7月1日上路。前立法委員遊毓蘭說,憲法保證人民行動自由、遷徙自由,陸委會要公務員報準才能赴陸,連用自己休假都不行太過嚴苛。
有官員指出,陸委會針對公務員赴陸近1、2年開始緊縮,從去年開始清查是否具大陸居留證、戶籍、身分證等,今年起赴陸的公務員變很少,尤其陸委會現在抓得很緊、管得嚴,包含兼行政職的老師或校長,甚至連約聘僱也納入,導致多數公務員不太敢去大陸。
遊毓蘭說,警察到大陸旅遊的人蠻多,但基層員警要接觸機密實在不多,且憲法保證人民行動自由、遷徙自由,陸委會現在要清查大陸證件、覈准才能赴陸,明年7月開始連到大陸旅遊都要被記過伺候,連用自己休假都不行,太過嚴苛。
遊毓蘭也感慨,有學生跟她說難怪現在沒人願意當警察,當年他們都是可以考上臺清交的人,如今臺清交賺的是什麼薪水、過的是什麼日子,他們卻是動輒得咎,即使去旅遊也要被記過太離譜。遊指出,她當警大主管時出國要報準,但這麼多年來已日趨開放,且兩岸開放後很少會需要這樣,更何況老師寒暑假出門稀鬆平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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