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四級傷殘可享受哪些社保待遇?
煙臺融媒5月16日訊(記者 張孫小娛)日前,煙臺職工楊先生致電“煙臺民意通”熱線6601234,諮詢發生工傷後被鑑定爲四級傷殘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記者從煙臺市社保中心瞭解到,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第三十五條的有關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傷殘爲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爲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爲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爲21個月的本人工資;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一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