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論》普發現金應慎防陷入財政幻覺

民衆對普發現金感到歡喜之餘,應反思,這是不是政府最應該優先花錢的地方,而不是抱着不拿白不拿的心理。圖/本報資料照片

全民普發現金1萬元是近期民衆期盼的小確幸,但從財政紀律的角度而言,政府歲收若有賸餘,究竟應該優先用來償還債務,還是與全民共享經濟成長果實?應要有更明確的規則和計算方式,如果僅流於激情,可能陷入財政幻覺,進而形成財政失靈甚至債留子孫的窘境。

近幾年臺灣稅收實徵數連續四年高於預算目標數千億元,讓人產生政府很有錢的觀感,並認爲理所當然應把稅收超徵的紅利讓全民共享,並把財權分給地方,進而有了財劃法修法和這次的普發現金1萬元。

但財政真的有想像中的這麼好嗎?依中央政府財政收支推估情形表,114年度預算案的歲出歲入的餘絀爲負1,789億元,115年度到118年度的推估數也全是赤字。

相關數字的歲入部分,114年度至119年度政府推估的歲入平均成長率4.45%,最大宗的稅課收入是依年成長5%估算,介於近10年稅課收入平均成長率7.09%和GDP平均成長率4.2%之間;至於114年度至119年度歲出平均成長率則以4.52%估算,主要是源於特別預算延遞效應及公建和科技發展支出。

以最新的數字來看,114年歲入預算數爲3兆1,648億元,但截至9月底累計實收數2兆3,833億元,較去年同期減少685億元,執行率(累計實收數佔累計分配預算數比率)僅93.2%,也就是說,今年稅收有可能無法達成預算目標,財政部更估算,115年底長期債務餘可能達6兆8,559億元,約佔前三年度名目GDP平均數的26.9%。

上述數據顯示,臺灣很可能陷入所謂財政幻覺(fiscal illusion),就是高估公共支出的利益,低估公共支出的成本,進而誤判國家財政情況,做出錯誤決策。普發現金是其中一個例子,貪圖眼前可領到的1萬元,忘了背後成本可能是國人平均揹負債務大幅增加。

不僅普發現金,新青安貸款的利息補貼也可視爲財政幻覺,內政部住宅基金補貼相關利息的費用,仍是來自全民。更何況,本次普發現金並非政府主動用財政幻覺來擴大支出,而是被動被要求要發錢和民衆共享經濟果實,民衆易有不拿白不拿的心態,衍伸到財劃法,各地方也開始出現加碼普發的聲音。

在經濟成長、政府收入增加的前提下,政府可用於公共支出的經費勢必較寬裕,但政府必須支出的項目繁多,除了因應天災,包括基本建設、產業升級等也都需要經費執行,民衆對於普發現金感到歡天喜地之餘,還是應反思,這1萬元相較於健保、高鐵,是不是政府最應該優先花錢的地方,不是僅抱持着不拿白不拿的心理看問題。

這1萬元不是天下掉下來的,政府舉債最大可能即是下一代償還,也就是債留子孫。如果政府舉債提供各項公共財,是長期的公共建設,除了這一代人可享受公共財的好處,下一代承受債務的同時,仍有機會享受到相關公共財,但是普發現金不可能跨代移轉,領走1萬元留給後代的只有債務而無好處。

近幾年中央政府的財政狀況雖不差,也沒到高枕無憂、無債一身輕的地步。截至8月底,財政部統計的中央政府長期債務餘額5兆8,379億元,較蔡英文政府上任時增加4,391億元;若再加上短期債務1,250億元,國債鍾顯示,目前平均每位國人的負債爲25.6萬元。

一個不花錢的政府不是一個好政府,但政府花錢也不能毫無節制,須儘可能把每一分錢都花在刀口上。同樣地,民意代表監督政府時,除了不讓政府亂花錢,也不應反過頭來指導政府花一些不應該花的錢。如爲了政治私慾,讓民衆陷入財政幻覺而不自知,最後苦的還是民衆和後代的子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