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論》從貨物稅修法看產業政策的一致性
立法院第11屆第三會期最後一天,火速三讀通過《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條例》修正案。圖/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第11屆第三會期最後一天,火速三讀通過《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條例》修正案,不僅將措施延長至2030年底,並將汽車汰舊換新補助上限提高至10萬元、機車6,000元,新購汽機車亦可分別獲得5萬元與2,000元補助。
這項政策,爲低迷已久的國內汽機車市場注入強心針,短期內確可舒緩民衆觀望心理,避免車市熄火。然而倉促的修法,卻讓政策產生重大疏漏─電動車等新能源車輛被排除在優惠範圍之外,使得本就因成本偏高而價格競爭力不足的電動車,進一步喪失與燃油車間的平衡,也與政府多年來倡議的「淨零碳排」目標背道而馳。
賴總統2017年任行政院長時曾宣佈,2035、2040年新售汽機車全面電動化,以支撐2050年淨零碳排的國家願景,八年過去了,現身爲總統,也見證貨物稅修正條例實質上對燃油車更有利的尷尬局面,不僅凸顯施政缺乏連貫性,也讓產業界對政策信賴度大打折扣。
原本電動汽機車享有免徵貨物稅優惠,目的即在縮小油電車間的價差,鼓勵消費者選擇更環保的方案。此次修法,只有燃油車獲得「減稅補貼」,電動車因「無稅可減」反而喪失政策助力。換言之,本意在降低民生負擔的措施,卻成爲打擊新能源車的政策逆風。
今年前七月國內電動車銷量僅約1.55萬輛、年減近3成,衰退幅度遠高於整體車市的22%;電動機車市佔率更跌破1成。銷售急凍意味推廣速度顯著放緩,臺灣距離2050淨零碳排的政策願景愈行愈遠,若不立即補救,推動中的電動化藍圖恐將淪爲空談。
主管機關不應只把目標放在慶賀車市「被救活」,更應正視電動車政策受傷的現實問題。具體而言,經濟部、環境部、交通部都須提出配套措施,進行補偏救弊。例如針對購買電動車輛者給予額外補助,或在充電基礎建設、使用便利性等面向加碼獎勵,才能重建電動車市場的吸引力,畢竟,消費者在意的不只是購車價格,後續使用的便利度與成本,同樣左右其購買意願。
值得注意的是,過去政策引導下,國內業者已投注巨資進行電動車研發,電動機車用戶累積超過70萬,國產電動車品牌逐步站穩腳步,甚至與國際大廠並駕齊驅。這些努力剛開始有點成果,卻因政策轉向面臨新的窒礙,情何以堪。如不能提供穩定、一致且具前瞻性的政策支持,多年來的投入也將付諸流水。
從經貿政策角度來看,政府爲協助汽車與零組件產業,抵禦美國對等關稅衝擊,藉由修正貨物稅條例刺激車市,值得肯定。然而,政策設計若僅止於短期救急,忽略長期能源轉型的戰略目標,反而可能錯失臺灣產業升級的契機。國際汽車產業正加速電動化,先進國家皆已明訂禁售燃油車時程,臺灣此時若逆勢而行,也會面臨難以融入全球供應鏈的新危機。
政策的價值不僅在於解決眼前困境,更應放眼未來。若能在刺激車市的同時,兼顧新能源車的推廣,透過稅制設計、補助誘因、基礎建設多管齊下,不僅協助產業轉型,還能鞏固臺灣在國際競爭中的地位。反之,若政策搖擺不定,將削弱產業信心,也讓民衆對政府願景產生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