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局自9/1擴大取締臺15線超載 重車一律過磅、違者重罰9萬
▲交通部公路局自9月1日起擴大臺15線快速道路重車管理,載重車一律需進入地磅站過磅,違者將重罰9萬元。(圖/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提供,下同)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爲有效遏止西濱快速道路重車超載問題,交通部公路局自9月1日擴大取締臺15線超載車情形,載重車輛一律需進入地磅站過磅,未依規定進站過磅者將視爲逃磅,公路局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2條處新臺幣9萬元罰鍰,籲請重車業者配合。
公路局表示,車輛裝載貨物籲請切勿超載,亦勿心存僥倖逃磅。行駛快速公路應妥爲檢查車況,固定好裝載物品並與前車保持適當安全距離,隨時注意車前狀態,勿超速或疲勞駕駛;尤其行經彎道時,務必依速限行駛,減速慢行,以維自身及他人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