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不滿限縮春節出勤獎金提2訴求 臺鐵:加強溝通
▲臺鐵產業工會指出,今年春節疏運後,臺鐵公司發函限縮發放範圍。(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周湘芸/臺北報導
臺鐵春節疏運爲鼓勵員工出勤,有發放春節疏運出勤獎金,但今年春節疏運後,臺鐵公司發函限縮發放範圍,引發不滿。臺鐵產業工會今提2大訴求,包括恢復春節出勤獎金髮放範圍、維持「有出勤」即符合發放的資格。對此,臺鐵公司表示,皆依據「勞動基準法」、「工會法」等標準,未來將加強與員工溝通。
臺鐵產業工會說明,過去春節出勤獎金髮放標準爲「每出勤1日即發給1,500元、最高以出勤4日發給6,000元」。今年春節疏運期爲1月25日至2月2日,但公司直到2月11日臺鐵公司才發函限縮發放範圍,並曲解法規,讓春節疏運前一日跨日工作員工,即便當日有工作事實仍無法領取疏運出勤獎金。
▲臺鐵產業工會指出,今年春節疏運後,臺鐵公司發函限縮發放範圍。(圖/臺鐵產業工會提供)
臺鐵產業工會指出,這種「先工作、後縮減待遇」,是片面縮減勞動條件的違法行爲,不僅讓首次經歷春節疏運的新進從業人員感到待遇制度不穩定,更讓原任員工一再看到公司破壞當年公司化「權益不變」的承諾。此外,限縮請領範圍不僅是影響金額,更是變相壓縮員工請假空間。
臺鐵產業工會也說,清明連假疏運剛過,已有傳出公司將故技重施,限縮清明、端午、中秋民俗節日出勤獎金認定範圍。
臺鐵產業工會表示,近期臺鐵推動極端撙節政策,是一再消耗員工對公司的信任,從今年第二波從業人員招募錄取結果不如預期、報考意願低可知,這也是向還在觀望要加入臺鐵的考生,暴露公司待遇制度不穩定。
對此,臺鐵公司表示,爲體恤及激勵員工在春節及民俗節日疏運期間的辛勞與貢獻,依行政院覈定標準發放春節疏運獎金,遵循「勞動基準法」規範,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秉持春節疏運獎金的精神,員工於民俗節日(清明節、端午節及中秋節)實際執行疏運任務,發給1,500元等值禮券,以感謝其辛勞貢獻。 臺鐵公司指出,凡涉及全公司共通性事項勞動條件、員工權益及勞資議題等,皆依據「勞動基準法」、「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及「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等相關法令,透過團體協約、勞資會議與臺鐵企業工會協商溝通,以促進勞資和諧。未來將加強與員工的溝通,確保政策的透明性與公平性,並致力打造更友善、和諧的工作環境,讓員工的努力獲得應有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