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費流感新冠疫苗對象再擴大 光復鄉居民、救災人員全納入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大水漫入光復鄉市區造成極大災情,資料照。(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洪巧藍/臺北報導

流感已經進入流行期,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造成花蓮縣光復鄉嚴重災情,憂心讓環境衛生、交通影響就醫等不便因素影響疫情發展,衛福部今(26)日決定再次擴大當地公費流感與新冠疫苗接種對象,從昨日優先開放收容中心災民開打疫苗,進一步納入「光復鄉全體居民及救災人員」,不受原本公費資格年齡等限制,預估提供對象約1.2萬人。

疾管署副署長曾淑慧表示,近期國內流感疫情有升溫趨勢,光復鄉因災情影響交通及醫療可近性,若社區內發生羣聚,恐加重當地醫療體系及救災能量的負擔。爲降低災後疫情對居民及救災人員健康之衝擊,衛福部長石崇良裁示今年10月1日開打之公費流感及新冠疫苗接種對象,擴大納入光復鄉全體居民、衛生所工作人員及救災人員,預估約1.2萬人。

曾淑慧指出,其中收容所災民會在10月1日之前提前開打,其餘擴大對象則是10月1日起提供。今年公費流感疫苗、新冠疫苗各自有限制公費對象,青壯年非慢性疾病者不屬於公費範圍,但現在如果是光復鄉居民,就會提供疫苗,中央也將撥補足額公費疫苗提供花蓮縣衛生局運用,以守護受災地區健康。

▲流感疫苗施打,資料照。(圖/記者洪巧藍攝)

疾管署表示,回顧98年「莫拉克風災」期間,災民亦曾被優先列入H1N1新型流感疫苗接種對象,此次比照辦理,擴大提供光復鄉居民(含災民)、衛生所人員及救災人員接種,並預計於下週二陸續撥補足額公費疫苗,由花蓮縣衛生局依社會處、鄉公所及衛生所提供名冊安排接種。

疾管署指出,爲保障受災地區健康並維持醫療防線,除上述擴大公費新冠流感疫苗接種對象外,日前已將相關收容所民衆納入公費藥劑擴大使用對象,及優先提供光復安置收容處所相關人員(含收容所住民及工作人員;從寬認定)提前接種公費流感、新冠疫苗,盼透過該等措施維護災後民衆之健康安全,降低疫情發生風險,減少對救災及醫療工作的衝擊,幫助社區更快恢復重建。

疾管署再次呼籲上述符合資格之民衆,請依衛生單位安排儘速完成接種。此外,如出現類流感症狀,經醫師評估後即可使用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以降低流感重症與併發症風險,確保公共衛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