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不再全民接種 10月起公費對象「排除6至49歲」
新冠疫苗不再全民免費!10月起「排除6~49歲」二階段開打。(示意圖/本報資料照)
新冠疫苗公費接種資格限縮!疾管署宣佈,今年10月起將不再建議「全民接種」,新冠疫苗公費對象排除「6~49歲民衆」,國小以上學生、50歲以下非高風險成人將不再納入。今年10月1日起,公費新冠及流感疫苗「左流右新」將同步開打第一階段對象、11月1日開打第二階段對象。
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說明,因應國際接種建議由「普遍接種」轉爲「風險族羣導向」,以年長者或有重症高風險因子者,爲主要接種建議對象。疾管署6月12日召開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專家會議,決議今年10月起,秋冬公費新冠疫苗,接種對象不再爲「年滿6個月以上所有民衆」,將排除6~49歲民衆,開放10類對象施打。
新冠公費疫苗今年10月起,二階段開放10類對象施打。(圖/疾管署提供)
羅一鈞說明,相較於流感公費疫苗共12類建議接種對象,新冠疫苗並未列入「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禽畜相關及動物防疫人員」。除50至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爲第二階段開打,其餘9類均爲第一階段對象,其中幼兒依風險年齡定義爲「滿6個月以上至未滿6歲」。
羅一鈞說明,統計今年1月至6月24日止,國內新冠併發重症各年齡層發生率,以「未滿6歲嬰幼兒」、「50歲以上成人」最高。未滿1歲重症發生率,爲每10萬人口7.61人,1~5歲爲2.17人、50~64歲爲2.48人,65歲以上最高達17.07人,風險皆偏高,因此持續列爲公費疫苗接種對象。
新冠疫苗不再全民免費,10月起「排除6~49歲」二階段開打。(示意圖/本報資料照)
今年10月1日起,開打公費新冠疫苗第一階段接種對象,包括:(1)65歲以上長者、(2)55歲以上原住民、(3)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4)孕婦、(5)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6)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7)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8)滿6個月以上至未滿6歲幼兒、(9)滿6個月以上高風險對象,包括符合公費流感疫苗高風險對象者(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者、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以及結核病、失能、精神疾病及失智症患者。第二階段11月1日開打,接種對象爲:(10)50至64歲無高風險成人。
羅一鈞表示,今年秋冬新冠疫苗選株,參考5月世界衛生組織和歐盟、美國選株建議,我國ACIP會議決議以「LP.8.1疫苗」爲優先選擇,並儲備不同製程之JN.1疫苗,供不適合接種mRNA疫苗者接種。
目前全球流行變異株以NB.1.8最多,其次爲LP.8.1及XFG,近期快速增加的XFG爲JN.1子代下LP.8.1.2和LF.7的重組混合體,親緣性較接近LP.8.1,顯示此次疫苗選株選用的LP.8.1系列病毒,確實可能成爲下波新冠流行的主流病毒。
疾管署表示,今年秋冬公費新冠疫苗預計採購約307萬劑,包括莫德納LP.8.1疫苗約277萬劑(含約227萬劑單劑型供12歲以上使用、50萬劑多劑型供6個月至11歲使用),與Novavax JN.1疫苗30萬劑(12歲以上適用)。
羅一鈞提醒,目前新冠JN.1疫苗(莫德納)剩餘約288萬劑,將持續提供年滿6個月以上全民接種至其屆效日9月30日爲止。建議未納入今年秋冬新冠疫苗接種對象的6~49歲健康民衆,仍可考慮在9月30日前接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