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成身退 草屯小型焚化爐開拆
南投縣環保局9日舉行草屯鎮小型焚化爐拆除工程開工祭拜儀式,預計明年3月初拆除完畢。(南投縣政府提供/楊靜茹南投傳真)
草屯鎮小型焚化爐因設施不符日益嚴格的污染防制標準等因素,2006年停爐迄今,南投縣環保局斥資1800萬元拆除,9日舉行開工祭拜儀式,預計明年3月初拆除完畢。環保局長李易書感性說,這次祈願不僅希望施工順利,也是對草屯小型焚化爐「任務完成」的感謝與道別。
草屯鎮公所依行政院「過渡時期緊急垃圾處理計劃」,斥資2億元興建小型焚化爐,每日垃圾處理量約95噸,2002年底啓用,其垃圾處理費每噸2835元,若外運至外縣市去化每噸僅1000元進場費,相較之下外運更便宜,加上小型焚化爐無法符合污染防制標準,2006年底停爐。
南投縣環保局指出,中央將草屯鎮小型焚化爐所有權從草屯鎮公所移轉給縣府,因應鳥嘴潭人工湖啓用,爲了確保供水品質,斥資1800萬元拆除,環境部補助86%、約1548萬元經費,9日吉時舉行開工祭拜儀式。
李易書感性說,草屯小型焚化爐曾協助地方垃圾處理,在環境衛生維護方面發揮重要功能,隨着環保法規標準提高,設施無法符合現今環保與公共安全需求,因此決定拆除,以利環境永續。
縣府表示,草屯小型焚化爐原訂去年8月拆除,該焚化爐煙囪長達40米,加上附近有高壓電塔,施工難度高,與工程顧問公司、臺電公司等研擬拆除工程計劃,加上發包作業,遲至9日開工,工期爲150日曆天,預計明年3月初拆除完畢,將妥善規畫,打造更友善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