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草屯焚化爐拆除難度高 擬3月前發包

南投草屯小型垃圾焚化爐停用快20年,縣府原訂在去年底前完成拆除,卻因拆除難度高,至今仍未動工。記者賴香珊/攝影

南投草屯2000年以2億元興建的小型焚化爐,因垃圾處理成本、不符污染防制標準等因素,自2006年停爐至今快20年,環保局原訂去年底前拆除,卻因拆除難度高而延宕未拆,現已重擬工程設計,預計3月前發包拆除。

南投縣無焚化爐,垃圾採掩埋外運,草屯鎮公所早年爲解決垃圾問題,2000年採BOT由民間廠商興建造價2億元的小型垃圾焚化爐,並與廠商簽約處理鎮內垃圾,但運作3年後,因小型焚化爐垃圾處理費過高,公所無力負擔,2006年停爐。

但當年鎮公所與廠商仍有2年合約未履行,停爐後,又因無法符合最新的污染防制標準等無法重啓,BOT廠商不堪損失申請仲裁,公所敗訴;2009年由當時的環保署補助2.3億元協助公所解決賠償事宜,草屯小型焚化爐也因此停用,荒廢至今。

由於,草屯小型焚化爐停機將近20年,已過使用年限,中央將所有權從公所移轉給南投縣政府,爲因應草屯鳥嘴潭人工湖興建,確保供水及遊憩品質,環保局向環境部爭取1800萬元,原訂去年8月發包拆除,並在去年底前完成作業,卻迄今仍未動工拆除。

環保局表示,在着手規畫拆除工程後發現,焚化爐煙囪長達3、40公尺,約13樓層高,且附近有高壓電塔,施工比預期還要困難,只能先向中央申請保留經費,重新研擬相關拆除工程設計。

環保局長李易書說,經與工程顧問公司、臺電等單位研議,決定從採分段鋸除並逐段吊離,目前拆除工程設計已完成;但國內罕有類似工程及重機具,將持續瞭解並尋求協助,預計下個月前發包拆除,若發包順利,預估工期約2至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