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道研中心:虛假宣傳自動駕駛造成嚴重後果,或可對責任人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近日,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官方公衆號“交通言究社”發表《智慧領航,安全護航——智能網聯汽車輔助駕駛功能使用須謹慎》一文,提到近期因駕駛人錯誤使用輔助駕駛導致的交通事故,並揭示其原因——部分駕駛人對輔助駕駛的認知不到位,誤以爲“輔助駕駛=自動駕駛”。文章指出,部分駕駛人開啓輔助駕駛功能後做出玩手機、睡覺、聊天、吃東西等危險行爲,不僅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也對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若車企通過廣告或宣傳材料虛構、誇大輔助駕駛功能(如將2級輔助駕駛描述爲 “自動駕駛”),誤導消費者購買,市場監管部門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對虛假宣傳行爲處以廣告費用5-10倍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若虛假宣傳造成嚴重後果(如引發交通事故致人傷亡),可能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可對責任人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單處罰金。(東方網·縱相視頻 孔文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