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早開機?高雄興達電廠3、4號機至今天各已發電109、156小時
高雄興達電廠3、4號燃煤機組啓動發電惹議。記者劉學聖/攝影
有關興達電廠3、4號機組在今年轉備用,兩座機組並規畫分別今年、明年除役,高雄市環保局今指出,2021年2月已明確要求臺電公司規畫2部機組須均在今年除役,興達電廠相關備用機組啓用也需提前通報,說明原因及預計使用時間,環保局表示,將持續派員全程掌握使用情形,嚴格掌控2部機組使用時數。
興達電廠3、4號機組操作許可證期限去年9月30日到期,環保局並已駁回展延許可申請,另依據環評法相關規定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劃3、4號機組於去年底轉爲備用機組,啓動時機爲備轉容量率低於8%時全年運轉不可以超過720小時,未達備轉容量啓動條件,3、4號機不得操作。環保局重申,要求該2部機組如期除役立場不變。
環保局表示,興達電廠3、4號機組爲備用機組,除有啓用條件限制外並有使用時數也訂有上限,與臺中電廠機組領有有效操作許可下電廠正常運轉的情況完全不同。
統計至今日上午10時,興達電廠3號機組累積使用109小時、4號機組使用156小時,總用煤量約3.2萬公噸,使用量爲2021年的1.6%,亦已派員查覈現場操作情形及全時監控管道排放情形,確認管道排放濃度符合高雄市電力業加嚴排放標準。
環保局長張瑞琿強調,將善盡監督責任,即時掌握機組啓用期程,並於機組啓動時執行多項管制措施,全力維護高雄空氣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