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轉租10套房源納入監管,北京擬出臺新規劍指“二房東”亂象

7月3日,北京市住建委對《關於規範個人開展住房轉租活動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公開徵求意見。其中提到,個人轉租10套(間)及以上將納入行業監管、嚴格落實資金監管等要求並加強日常監管。

北京此次擬出臺的新規,劍指職業化的個人“二房東”,意味着租賃市場上長期處於灰色地帶的“二房東”將被納入監管。

那麼,北京租賃市場上職業化的個人“二房東”的規模有多大?對於租房人來說存在哪些安全隱患?此次監管新規對租賃市場又有着怎樣的影響?

《通知》提出,個人轉租10套(間)及以上將納入行業監管。圖/IC photo

職業“二房東”亂象頻發,監管空白亟待填補

有過租房經歷的人,一定會聽過或遇到過“二房東”。“二房東”的存在早就是普遍現象,他們承租別人的房屋,再轉租出去,賺取差價。長期以來,他們是以“個人”的名義進行轉租,沒有營業執照,無有被監管,成爲租賃市場的灰色地帶。

如今,北京擬加強對個人“二房東”的監管。在統籌考慮市民因工作生活變動產生的合理轉租需求、行業治理工作實際,以及上位法規政策文件精神的情況下,《通知》擬明確,個人在本市轉租非同一套(間)住房達到10套(間)及以上的,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並向住建(房管)部門備案;同時細化了具體的轉租套(間)數計算認定標準及從事住宿、民宿等經營活動的例外情形。

此外,《通知》擬規定互聯網信息平臺、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爲轉租住房達到10套(間)的個人提供信息發佈或居間服務。

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秘書長趙慶祥表示,《通知》規範的對象是職業化的個人“二房東”。近年來,這類“二房東”往往跟“黑中介”混雜在一起。他們通常利用虛假的低價房源誘騙租戶,租戶一旦簽約交錢就會加收五花八門的費用,如果退租則會面臨押金及預付租金退不回來的風險。由於他們未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並取得營業執照,違規行爲難以得到有效監管。因此,此次文件規定個人轉租10套(間)及以上要納入行業監管。

政策的核心是“納管”。“如果不把職業化個人二房東‘納管’,即使投訴了,也很難找到當事人,這也是出臺文件的一個原因。”趙慶祥說,雖然沒辦法統計當前北京有多少“二房東”,但可以肯定的是“數量不少”。

“個人因爲工作變動等原因正常的轉租活動不受影響。”趙慶祥說。

押金租金納入監管,強力遏制“二房東”變“黑中介”

據悉,《通知》擬規定登記備案後轉爲租賃企業的,應當遵守《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要求,充分落實信息公示、資金監管、登記備案、內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規定,嚴格規範企業經營行爲。例如資金監管方面,應當按照《北京市住房租賃押金託管和租金監管暫行辦法》的規定將收取的押金納入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押金託管賬戶進行託管,向承租人單次收取租金的數額超過3個月租金的,超收的租金也應當納入監管。

在監管機制方面,《通知》擬明確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加強對本轄區內住房租賃的日常監督管理,發現轄區內個人違規開展轉租住房活動的,及時將線索及租賃合同等相關證據上傳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服務平臺。

此外,區級住房和城鄉建設(房管)部門與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及市場監管等相關區級部門建立工作協調和信息共享機制,發現個人轉租住房達到10套(間)及以上涉嫌未經設立登記從事經營活動的,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

事實上,職業化的個人“二房東”以及黑中介不僅損害租客的利益,也給正規中介機構的正常運營帶來顯著風險。

對此,中介機構人士指出,一方面,中介機構比較難分辨“二房東”的身份,盈利需求驅動部分“二房東”以租客身份承租房屋後進行轉租,其服務無法達到正規標準,甚至損害租客權益,但當糾紛發生時,正規中介往往需承擔部分連帶責任。另一方面,中介對房源真實性負有審覈義務,但“二房東”常提供虛假產權證明,中介難以辨別真僞。此外,當“二房東”以個人名義與房東簽訂承租合同後,又通過正規中介平臺轉租給租客時,一旦發生押金糾紛、租金拖欠等問題,租客往往會同時追究中介機構的責任。新規將職業“二房東”納入監管,有望減輕正規機構的此類經營風險。

“政府出臺相關政策對行業進行規範管理,這無疑是及時且必要的。”上述中介機構人士表示,作爲中介機構,肯定會積極響應並嚴格執行,與各方一道爲行業的規範發展共同發力。

趙慶祥表示,隨着文件的出臺和落地實施,職業化的個人“二房東”會減少,借“二房東”之名行“黑中介”之實的行爲會得到有效遏制,租賃當事人合法權益會進一步得到保護,住房租賃市場會更加健康、有序。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袁秀麗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楊許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