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徵意見:個人轉租10套(間)及以上納入行業監管
中新經緯7月3日電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3日消息,爲加強個人“二房東”監管,北京擬規定個人轉租10套(間)及以上將納入行業監管。
據介紹,爲更好維護消費者權益,進一步規範北京市住房租賃市場秩序,促進住房租賃市場平穩、有序、高質量發展,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會同市市場監管局等有關部門根據《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加強輕資產住房租賃企業監管的意見》等相關法律法規研究起草了《關於規範個人開展住房轉租活動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個人轉租10套(間)及以上將納入行業監管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表示,近年來,該市部分職業化的個人“二房東”承租大量住房後從事轉租活動,存在發佈虛假房源、剋扣押金租金等侵害市民合法權益的情形,由於相關主體未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並取得營業執照,違規行爲難以得到有效監管。
在統籌考慮市民因工作生活變動產生的合理轉租需求、行業治理工作實際,以及上位法規政策文件精神的情況下,《通知》擬明確個人在北京市轉租非同一套(間)住房達到10套(間)及以上的,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並向住建(房管)部門備案。同時細化了具體的轉租套(間)數計算認定標準及從事住宿、民宿等經營活動的例外情形。
嚴格落實資金監管等要求並加強日常監管
《通知》擬規定登記備案後轉爲租賃企業的,應當遵守《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要求,充分落實信息公示、資金監管、登記備案、內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規定,嚴格規範企業經營行爲。例如資金監管方面,應當按照《北京市住房租賃押金託管和租金監管暫行辦法》的規定將收取的押金納入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押金託管賬戶進行託管,向承租人單次收取租金的數額超過三個月租金的,超收的租金也應當納入監管。
在監管機制方面,《通知》擬明確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加強對本轄區內住房租賃的日常監督管理,發現轄區內個人違規開展轉租住房活動的,及時將線索及租賃合同等相關證據上傳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服務平臺。區級住房城鄉建設(房管)部門與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及市場監管等相關區級部門建立工作協調和信息共享機制,發現個人轉租住房達到10套(間)及以上涉嫌未經設立登記從事經營活動的,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
此外,《通知》擬規定互聯網信息平臺、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爲轉租住房達到10套(間)的個人提供信息發佈或居間服務。(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