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首開庭!民進黨前黨工黃取榮淪共諜 助陸法律、輿論、心理戰

民進黨前資深黨員黃取榮遭大陸情工人員吸收淪爲共諜,涉在臺長期發展組織,刺探、收集我國政府機關的機敏資訊,不法獲利逾6百萬元,高檢署依國家安全法爲大陸地區發展組織罪嫌起訴,求處12年以上有期徒刑。臺灣高等法院今首開庭,黃面對媒體鏡頭一語不發,因事涉國安,法院審理不公開。

高檢署起訴指出,黃取榮圖謀個人經濟私利,爲大陸地區情工人員在臺物色、接觸、吸收國人,藉以刺探、收集我國政府機關的機敏資訊而長期發展組織,從大陸地區情工人員取得工作報酬607萬7500元,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請從重量刑。

檢方對黃犯罪所得607萬7500元聲請沒收或追徵價額,住處扣得價值約90萬元的新臺幣、港幣、澳門幣及人民幣現金,是黃參與組織後,未能證明合法來源而取得的財產,檢方也依國家安全法第7條第9項規定聲請宣告沒收。

此外,黃取榮透過前黨工邱世元,長期向賴清德諮議吳尚雨、國安會秘書長吳釗燮的秘書何仁杰刺探、收集國家機密,黃、邱兩人共獲800多萬報酬。臺北地院9月25日依國家機密保護法判黃10年徒刑,併科罰金100萬元,犯罪所得497萬元沒收,判何8年2月、邱6年2月、吳4年徒刑。

檢調調查,黃取榮曾在大陸經商,2017年遭大陸情工吸收,返臺後探詢政治情資,涉吸收邱世元參與泄密。何仁杰2023年利用確認外交部長行程、私下查看資料等機會,將公務秘密2份及機密1份交予黃,黃再撰寫出分析報告,以加密軟體傳送給中共情工。

黃取榮另指示邱世元向吳尚雨刺探,收集總統出訪行程細節資料1份、副總統國內選舉行程資料4份,吳將資料交付給邱,黃於獲得中共情工交付的497萬7500元、邱於獲得221萬6924元后,利用頻繁往返兩岸的臺商,接續將犯罪所得輾轉匯回臺灣再領出。

北院指出,吳尚雨等4人長期從事黨職或公職,理應知悉效忠國家重要性,其所刺探、收集、泄漏及交付的資料,涉及我外交資訊與首長行程等重要情報,造成我方艱難的外交處境更雪上加霜,卻助長中共法律戰、輿論戰、心理戰「三戰」作爲。

一審認爲吳等人刺探、收集、泄漏及交付機密的期間長,所交付的資料涉及外交部會等高層行程,已危害國家外交安全,考量吳與邱世元坦承犯行,何仁杰、黃取榮自始否認犯罪,再考量4人均無前科,依法判決。

民進黨前資深黨員黃取榮遭大陸情工人員吸收淪爲共諜,涉在臺長期發展組織,刺探、收集我國政府機關的機敏資訊,臺灣高等檢察署依國家安全法爲大陸地區發展組織罪起訴,臺灣高等法院今行準備程序。記者王宏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