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前庭長當黃牛收100萬與雞血石?高明哲喊:不能帶這種罪進棺材
臺灣高等法院前庭長高明哲退休轉律師,被控2019年替富商老友程萬遠關說扮司法黃牛,佯稱以200萬現金及訴訟標的金額15%約1500萬元,疏通時任智慧財產法院承審法官林洲富,高收受100萬元現金與市值百萬元的雞血石,因案件敗訴退還。臺北地院依詐欺罪判高2年徒刑,高上訴並全盤否認,臺灣高等法院今行準程序,高說「不能帶這種不名譽之罪進棺材」。
臺北地檢署今年5月15日以違反律師倫理規範,將高明哲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
高明哲是司法官19期結業,2012年2月退休後,與國安局前局長許惠祐合夥成立十方法律事務所,高認識超過30年的朋友程萬遠是泰國商創利電子負責人。
全案源於十幾年前程萬遠向臺灣金橋電子購入大批液晶螢幕及電腦機箱,金橋的商品外包裝上貼着美國FCC(聯邦通訊傳播委員會)認證標章,程將商品運至泰國,7000多臺螢幕、6萬餘個電腦機箱自燃,程慘賠1億元。程一度向媒體投訴,指金橋賣給他產品沒經過FCC驗證,控告時任金橋董事長陳束學等人詐欺、僞造文書,附帶民事求償1億元。
案經高院二度更審,2018年12月14日以管轄錯誤爲由,判決該自訴案件移送智慧財產法院(現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程萬遠2019年2月初查知林洲富爲受命法官,而林曾是高明哲的庭員,因而聯繫高明哲。
高明哲2019年2月至3月間和程萬遠在十方事務所見面,謊稱已和林洲富談妥,還出示對話紀錄展現交情甚篤,並商定「200萬元現金和訴訟標的金額15%換算約1500萬元」作爲林洲富作出有利判決對價,高則以100萬元、市值百萬元雞血石作爲居間行賄報酬。
高對程佯稱,林洲富開庭時將會指責對造「你沒有經過認證怎麼可以印這些東西?」。同年5月林洲富開庭,質問金橋公司負責人是否有資格黏貼安規認證標誌,程萬遠誤信高與林已達成協議,因而借款湊錢,至十方事務所交付100萬元現金、雞血石給高,還承諾勝訴7日後會給付「後謝」100萬元、訴訟標的15%,約1500萬元。
但智財法院判被告無罪,駁回程所提的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訴訟,程驚覺高未依約疏通法官。高則在同年10月24日下午開車載程回家途中,在車上退還100萬元現金和雞血石。程事後向調查局自首舉發此事,檢調查出高明哲未行賄法官卻收受財物,北院依詐欺罪判處2年徒刑。
高明哲上訴,高院今行準備程序,他指程萬遠利用媒體來影響司法,且若是自首認罪,何必安排鏡週刊、壹週刊記者陪同,還舉程過去只要打輸官司,就說是「法官收賄」且到處散佈,包括向監察院陳情11次。
「這不只是誠信問題,而是生與死的問題」高明哲表示不能帶這種不名譽的罪進棺材,他希望二審法官,包括陪席法官都要好好閱讀他的上訴狀。
高明哲指程萬遠2、30年前因躲債而前往泰國,兩人已經1、20年沒聯絡,當初程想拿100萬現金行賄,但他拒絕,程再加碼100萬元,但沒說什麼時候付款,依舊被他拒絕。法官詢問程是否有交付金錢?高表示程曾提着兩袋東西到事務所找他,一袋方方的可能是雞血石,另一袋他沒打開,「我沒收下來」,且他也不相信雞血石價值100萬元。
高明哲加碼爆料,指程萬遠是桃園地檢署前檢察長彭坤業是好友,他知道程的公司股東有7、8個司法官,包括彭坤業、蘇隆惠、孫鍾嶽等人都是,何必透過他?還批程是「空手套白狼」,爲了1億元的官司而做出不實指控,更何況他從不認爲程可以打贏官司。
法官諭知7月29日續行準備程序,屆時將傳告訴人程萬遠出庭,程、高兩人將在法庭上直球對決。
臺灣高等法院前法官高明哲轉任律師,卻被控當司法黃牛,高院今開庭時,高全盤否認,反指告訴人程萬遠是「空手套白狼」。記者王宏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