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卷關說淪司法黃牛 誆富商「收百萬+雞血石」超慘下場曝
▲前法官高明哲轉任律師後扮演「司法黃牛」詐騙民衆,被移付律師懲戒。(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高院前法官高明哲,因捲入關說案退休後轉任律師,卻在2019年間,向有30年交情的泰國富商佯稱,可幫忙打點在臺官司,並收下100萬元現金與雞血石,雖然高明哲事後退還,仍被法院依詐欺取財罪判刑2年,偵辦這起司法黃牛案的臺北地檢署認爲,高明哲嚴重破壞司法公正形象,將高明哲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懲戒。
高明哲先前被指控,在法官任內的2000年間,受同僚、最高法院前法官蕭仰歸請託關說,影響蕭子蕭賢綸被控肇事逃逸案從有罪改判無罪,涉嫌枉法裁判罪,但法院審理認爲,法官基於自由心證評價被告有罪、無罪的結果,不能因合議庭中有法官持不同意見,就指其中一方是枉法裁判,因此依「無罪推定原則」,判高明哲無罪。
2019年間,泰國商創利電子公司負責人程萬遠,與上游供應商金橋電子有訴訟糾紛,案件上訴到智慧財產法院後,程萬遠聽說承審法官被對造買通,這名法官林洲富剛好就是蕭賢綸肇逃案中,高明哲合議庭的陪席法官林洲富,程萬遠因此想請已轉任律師的高明哲幫忙關說求勝訴。
高明哲因此邀約程萬遠到他與國安局前局長許惠祐合夥成立的石方法律事務所面談,謊稱已經和林洲富法官談好,程萬遠因此誤信,以牛皮紙袋裝了現金100萬元,希望高明哲代爲送給林洲富,並送了一顆市價約100萬元的雞血石當作高明哲的報酬。
結果程萬遠官司仍以敗訴收場,才驚覺高明哲沒有依約疏通法官林洲富,並向調查局自首行賄,雖然高明哲趕緊返還百萬現金與雞血石,仍被檢察官依詐欺取財罪起訴,臺北地院日前將高明哲判刑2年後,檢察官再將高明哲移付律師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