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營建土方無去處 市議會協調「短期回填農地」條件

高雄市議會今舉辦「高雄市公私有營建工程所產出之剩餘土石方經合法土資場分類處理後之後端去化法制」公聽會。記者宋原彰/攝影

高雄近期因不肖業者偷挖砂石和回填營建廢棄物,造成營建剩餘土石方去化困難,開發行爲停滯,市議會邀集市府和營建業、土資場業者,探討營建剩餘土石方如何經土資場處理後去化,會中提出明年實施業者須附電子三聯單以及運送車輛須裝置GPS等規範前,業者短期若將土方運至農地,須檢附地主同意書並提出數量和土方檢驗證明,供工務局審查。

市議員陳明澤指出,農委會2021年9月提出公文針對「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之一修正草案」提到農業用地填土土質,應爲適合種植農作物的土壤,不得爲沙、石、磚、瓦、混凝土塊、營建剩餘土石方、廢棄物等,爲此今日邀集各單位討論。

議員陳善慧表示,營建工程剩餘土方遭遇去化困境,導致許多工程無法進行,市府應該協助合法土資場讓土方有合理去處,嚴厲查緝非法填埋。

高雄市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林瑞益表示,許多業者反映從地下室挖出土方多半是好土,但可能夾雜些許鋼筋,分類要達到百分之百不夾雜是不可能的,但環保局和檢方卻直接認定爲混合廢棄物,開罰送辦,相當不公,市府應該允許些許比例夾帶物,「不然業者被扣上帽子,一直頻繁跑法院」。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營建管理組營建資源科科長曾勝鋒表示,工地產出的營建剩餘土石方和營建廢棄物,需經由申報送至土資場,再透過分類、破碎、調度等機制至後端,工程端的部分,鼓勵大型工程設計從源頭減量,也建議高雄設計調度中心,農地端部分,農民耕作有乾淨土方需求,建議高雄參考中部縣市訂定地方自治法農業用地改良要點,由業者提送計劃,申請土方至農地,土壤經過檢測後即可回填。

高市建管處長沈坤章表示,全市12間土資場,近3年每年約產出445萬方土方,公共工程佔4分之1,其他是民間工程,政府已輔導業者資源回收與CLSM(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以穩定產量,目前公共工程土方部分已研擬開設公營土資暫置場,現已在尋找用地、徵求地主同意,長期而言,南星計劃填海計劃將在2028年完成,在此之前公共工程所遇到的困難,會先找尋可暫置地點,用最快速度處理。

農業局副局長樑銘憲表示,營建剩餘土方雖經農業部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認定不宜提供農地使用,但土方若經土資場分類篩選後,由地方政府認定爲合法製程,確認爲「好土」不屬營建剩餘土方,即可提供農民領取使用,例如過去農業局就和水利局合作,把疏濬清淤的泥土合法回填農地;而即便農地可使用優質土方,也不宜大量填入,恐會影響鄰田灌溉排水。

捷運局副局長郭林堯表示,下個月捷運工程將進行3個車站連續壁開挖,其產生的連續壁皁土屬營建剩餘土石方B7分類,但目前這些土方無處可去,臺南、高雄、屏東土資場皆不願收,可能影響施工進度,甚至通報停工。

大高雄不動產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副理事長陳信安表示,目前高雄市連續壁工程或其他工程造成的土方堆積如山,希望市府提出短中長期計劃,如果有暫時堆置的地方,不管是公共工程和私人的都可以納入,全市土資場後端去化去處雖已由國土署、農業局提出方法,但合格檢驗證明和申請流程需要時間,短期內目前應儘速設立短期堆置場讓業者趕緊去化,長期則是南星計劃二期趕緊啓動。

市議員陳明澤表示,土資場精準確篩選出合法土方後,向工務局提出申請,並向農業局檢附地主同意書和、檢驗報告和相關書面內容,包括回填數量、面積等,再透過法規的GPS系統、電子聯單追蹤土方去向,但相關流程細項仍需由中央、地方商討,並向業者清楚告知。

高雄市議會今舉辦「高雄市公私有營建工程所產出之剩餘土石方經合法土資場分類處理後之後端去化法制」公聽會。記者宋原彰/攝影

高雄市議會今舉辦「高雄市公私有營建工程所產出之剩餘土石方經合法土資場分類處理後之後端去化法制」公聽會。記者宋原彰/攝影

高雄市議會今舉辦「高雄市公私有營建工程所產出之剩餘土石方經合法土資場分類處理後之後端去化法制」公聽會。記者宋原彰/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