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停車位之爭鬧上警局 擋車者恐吃官司

高雄市前鎮區佛西街一名屋主疑似不滿一輛白色轎車停在自家牆邊,竟直接把自己的黑色轎車垂直停放,擋在白車之前。(警方提供)

高雄市前鎮區佛西街10日晚間發生一起停車糾紛,一名屋主疑似不滿一輛白色轎車停在自家牆邊,自己無法停在平常習慣停的車位,竟直接把自己的黑色轎車垂直停放,擋在白車之前,導致白色車主無法移車,只能報警處理。

警方接獲報案後到場,發現黑色轎車停放方式不符道路交通管理規範,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6款,開出600元至1200元罰單,此外,警方調查發現屋主疑似還有挪動機車阻擋白色轎車的行爲,恐涉及《刑法》第304條強制罪,將通知屋主及報案人兩造到案說明。

附近民衆表示,該屋主過去曾多次有類似行爲,只要自家牆邊車位被停走,便會以各種方式干擾車輛出入;據警方現場確認,該路段爲公衆可出入之場所,且無紅黃線劃設,但警方強調,車輛停放需依順行方向緊靠道路邊緣,違規停車仍可依法裁罰。

此外,若有人設置障礙物影響交通,如擺放三角錐等,亦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開罰1200元至2400元,目前警方將待兩造到警察局說明後,確認是否涉強制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