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區窄路停車爆糾紛 後車駕駛嗆罵「臭X掰」恐吃官司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有網友在網路社羣PO文指出,臺南市東區裕農街二段下班塞車時間,一輛黑色豐田車停放路邊,後方自小客多次鳴按喇叭,結果超車時兩駕駛互罵嗆聲,後方車主也將行車紀錄器PO網。臺南市警一分局指出,有違規停車事實可以依規定舉發,另謾罵部分涉公然侮辱罪嫌,系告訴乃論,可處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
▲臺南市裕農街二段下班塞車時間,竟有黑色豐田車停在路旁,因此和後方車主發生爭執。(圖/翻攝WoWtchout - 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臺,下同)
網友PO的影片中,該條道路狹窄,只有兩個車道供車輛通行,一部黑色小客車停在車邊,後方駕駛按喇叭提醒,沒想到黑車只緩緩移動一小段距離就停止,由於仍然無法通行,後車又按了一次喇叭,對方也是移動一小段距離又停下,網友不得已只好再按喇叭,並伺機逆向到對向車道超車,但兩車會車時,兩駕駛互罵嗆聲。
臺南市警一分局交通組長黃文村指出,檢視本案被檢舉車輛停放位置,現場未劃設禁止停車標線,不算是違規停車,一分局今年度迄今針對該路段,取發違規停車共計127件,將持續加強該處違規取締,以維交通秩序及民衆通行權益。第一分局呼籲,民衆如有發現以上疑似違規停車或行車糾紛情形,可立即撥打110報案,一分局將立即派員到場查處。
▲律師樑家瑜提醒,警以比中指或髒話辱罵,恐吃上公然侮辱官司。(圖/記者林東良翻攝)
律師樑家瑜指出,在一般的行車糾紛當中,如果以比中指或是罵髒話或其他言語或行爲,只要有損他人的社會地位,就有可能涉犯刑法的公然侮辱罪,那依照法律規定,最重可處拘役或9千元以下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