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少女遭軟禁甩巴掌爬窗求救 只因被懷疑偷了金戒指
受害女性示意圖。圖/AI生成
高雄市一名16歲賴姓少女,因剛從少觀所獲釋,暫借住在獄中認識的張姓女子家,卻被懷疑偷了金戒指,遭張女軟禁甩巴掌,嚇得少女從大樓爬出窗外向路人求救,張女雖否認軟禁,但仍遭法官依妨害自由判刑有期徒刑3個月。
判決書指出,張女和少女去年6月一起住在張女的男友家,但張女懷疑少女偷了男友的金戒指,先要求少女交出手機,雖少女哀求要找朋友來載她走,但張女擔心少女一去不返,因此不讓少女離開,並甩少女巴掌,嚇得少女試圖爬窗離開,掛在大樓窗外,被路人發現報警。
少女證稱,她堅持要出房門,但張女便動手打她,擔心她如果報警怎麼辦,所以她攀到大樓的邊界請求路人幫忙報警。
張女辯稱,她當下只是想少女留下來把話說清楚,但是少女態度不好,而且想離開,所以才賞少女巴掌,不過沒有不讓少女離開,她只是要求找到金戒指前先不要離開,手機也是少女自願交出,不是故意要剝奪少女行動自由。
事後少女被救出後到醫院驗傷,提告張女妨害自由,法官審理認爲,張女要求少女交出手機、不得離開房間,都是剝奪行動自由的行爲,加上2人是在少年觀護所認識的朋友,張女自然應該知道少女未滿18歲,因此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
高雄地方法院。記者巫鴻瑋/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