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女買30年中古屋!天花板遍佈上千蛀蟲孔 防治師:至少10年了

▲劉女交屋後發現天花板上遍佈上千個蛀蟲孔洞。(示意圖/記者莊智勝攝)

記者莊智勝/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劉姓女子112年向郭姓男子購入一處中古屋,未料交屋後卻發現天花板遭蛀蟲嚴重蛀蝕,遍佈上千個蛀蟲孔洞,且有水泥剝落、鋼筋裸露情形,影響居住安全,因此請求前屋主郭男負起瑕疵擔保責任,提告並求償除蟲費用4萬4000元、天花板拆除補土油漆費用3萬3000元,減少買賣價金共7萬7000元。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判郭男應給付劉女4萬4000元爲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內容指出,劉女112年12月17日以總價新臺幣562萬元向郭男購入該處位於高雄的房屋,郭男還在標的物現況說明書上勾選系爭房屋鋼筋無裸露,保證無此瑕疵;未料113年2月交屋後,劉女即發現天花板有大量蛀蟲,且水泥剝落、鋼筋裸露,影響居住安全,要求郭男負起瑕疵擔保責任,並求償除蟲費用4萬4000元、天花板拆除補土油漆費用3萬3000元,合計共7萬7000元。

對此,郭男則否認房屋天花板有蛀蟲及水泥剝落、鋼筋裸露等情形,並表示該屋在出售時屋齡已30年,他不可能保證天花板無鋼筋裸露之瑕疵,他因不知情,所以在標的物現況說明書上勾選「鋼筋無裸露」,並無劉女所指保證無瑕疵一事,且雙方又於113年2月簽訂契約內容變更合意書,劉女同意免除他瑕疵擔保責任,且劉女未於交屋後6個月內告知瑕疵,應認爲不得請求他負責,因此請求法官駁回。

法官審酌,劉女提供的照片中,天花板木材裝潢有數量甚多、密集的黑色小孔洞,且從事病媒蚊防治師的林男到場作證,表示他曾到該屋兩次,起初劉女以爲是有白蟻,但他到場查看後未見蟻道,因此確定是蛀蟲,該屋共有3間房間,其中2間狀況較輕微,但最裡面的房間情況非常嚴重,推斷應是當初裝潢時木材施作前未以煙劑除蟲,因此研判該情形存在至少10年以上,最裡面的房間至少有1000個蛀蟲洞,代表蛀蟲已經存在很長時間,且蛀蟲存在,人在屋內就會聽到啃咬木材的聲音,長期持續可能造成木材裝潢脆化,足以影響居住安全。

此外,水泥剝落、鋼筋裸露部分,目前劉女已僱工將裸露處用土補起來,且重新上漆,觀之照片及證人說詞,難以確認此一情形存在多久,而該屋屋齡已超過30年,而劉女未能舉證交屋時即有水泥剝落、鋼筋裸露之瑕疵,因此就此部分請求修繕費用不予准許,僅判郭男應賠償除蟲費用4萬4000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