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分屍魔遭求處3個死刑 高大成:判死刑剛好而已!
73歲的高雄張姓老翁涉殺害、分屍3名婦人,雖張否認犯案,檢方今對他求處3個死刑。中山附醫法醫科主任高大成推測,以張嫌性格,100%不會承認殺人,但張生性兇殘,若殺人沒有被發現又得到利益,恐食髓知味,被判死刑剛好而已,若再放出來麻煩大了,恐會繼續殺人。
檢警調查,張涉嫌在去年11月29日及今年1月17日、2月2日,前後陸續殺害張黃姓兄嫂、左營張姓婦人及楠梓趙林姓婦人,後又陸續找到這3名婦人「屍塊」,其中張黃姓兄嫂被找到頭顱,漂到高雄港碼頭被民衆目擊而發現。
高大成推測,以張嫌性格,100%不會承認殺人;殺第二、第三名婦人是爲了財,對方也可能是念他的財,因爲張嫌到處炫耀自己很有錢,引人上鉤,後來發現對方根本沒財。
高大成研判,張嫌有多項刑案前科,生性兇殘,搞不好染色體多一個Y,且若殺人沒有被發現、又得到利益,就會食髓知味,就是「貪心啦」,推斷張嫌殺人若沒被發現,就繼續做,建議檢警可以找失蹤人口與張嫌是否有所牽連,張嫌若能被判死刑剛好而已,若再放出來麻煩大了,恐會繼續殺人。
至於檢警發現失蹤婦人殘肢、檢體不足以證明已死亡?高大成說,可以利用被發現的殘肢來證明其死亡,例如某案以切下來的手指頭證明當事人已死亡;若當事人還活着,切指時會掙扎,傷口處呈現不平整,切面上也找不到細小血管,表示其血管還會收縮,因爲身體有反應機制,代表還活着;若已死亡,傷口平整,且因無收縮功能,連細小血管都還在。
中山附醫法醫科主任高大成。記者趙容萱/攝影
高雄張姓老翁涉嫌殺人分屍案,檢警曾押解他回住處,重建兇案現場。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