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 長庚藥水標籤錯置 將遭裁罰
高雄一名家長投訴,孩子出院後服藥竟發現3瓶藥水中有2瓶貼錯他人姓名與病歷號碼,懷疑誤服他人藥物;高雄長庚醫院迴應爲「貼紙誤植」,已說明並將加強教育訓練。(高雄長庚醫院提供/林雅惠高雄傳真)
高雄一名家長日前投訴指稱,孩子因病出院後,返家服藥時驚見藥瓶貼有他人姓名與病歷號碼,質疑看診的長庚醫院給錯藥,院方4月30日承爲標籤誤植,稱藥品內容無誤並已向家屬致歉;高雄市衛生局獲報後派員稽查,確認爲護理人員貼錯標籤,將依法處分並要求醫院改善。
該名家長在社羣平臺發文指出,孩子於4月21日住進高雄長庚病房,當時護理人員回收原在急診開立的藥水,表示會重新提供,5天后出院,帶回3瓶藥水,藥袋皆貼有孩子姓名,直到4月27日服藥時,竟發現其中2瓶藥水上標示的竟是他人姓名與病號,且藥水已開封、僅剩不到半瓶,讓她當場驚慌失措。
家長指出,發現異常當晚打電話向醫院反映,由急診藥局代爲記錄,隔日護理長回電致歉,初步說法是「貼紙貼錯」,但她難以接受院方以「病房號碼相近」爲由解釋,僅以道歉處理,質疑整個給藥流程存在大問題。
對此,高雄長庚醫院迴應,此案爲「藥品姓名貼紙誤植」,藥物內容與醫師處方相符,錯誤來自人員未落實病人辨識程序;院方已向家屬說明,承諾強化教育訓練,確保病人安全。
高市衛生局表示,雖未接獲當事人正式陳情,但爲維護民衆用藥安全,已主動派員稽查,初步調查結果確實是病房護理人員於藥水瓶身上誤貼標籤所致,覈對藥品符合醫師處方,將督促醫院完成病安通報並改善作業流程。
而依《醫療法》第57條第1項規定,醫療機構應確實督導所屬人員依法執業,若違規將處5萬至25萬元罰鍰;針對此案,衛生局強調,將依法處分,並持續追蹤院方後續改善情形,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