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假」引社會關注 勞部樂見預警機制

面對極端氣候帶來的高溫挑戰,放不放「高溫假」再度引發社會關注。勞動部職安署職業衛生健康組長張國明表示,訂高溫指標、設預警機制是好事,職安署去年已修正「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針對高溫要求僱主擬定保護勞工措施,未來也會根據氣象法修法滾動修正。

勞動部職安署去年8月修正「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當戶外熱危害風險達最高等級第四級時,僱主未在作業場所設置遮陽設施,及可降低作業環境溫度設備,並在鄰近處設置陰涼休息場所等,最高可開罰30萬元。

職安署也已針對高溫作業訂定「高氣溫作業熱危害預防指引」,並持續強化執行,指引包含四大策略:一是強化法制;二是更新指引內容;三是跨部會合作;四是公私協力。張國明表示,勞動部針對熱危害提出的解決方案不是「給假」,而是如何讓勞工工作空間避開熱危害。氣象法修法若能明訂高溫標準、發佈高溫特報,對勞僱雙方來說有預警機制,也有明確的標準可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