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假擬入法 卓榮泰:勞工安全與人權是討論核心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因應極端氣候,有立委提案修《氣象法》將高溫列爲災害性天氣,交通部表示,氣象法修法草案預計本月提出。對此,行政院長卓榮泰(4日)說,勞動部已有高溫作業的注意事項指引,保障勞工在安全、舒適的環境從事各類工作;但像是對於人體危害、氣候適應等都需要進一步討論,「不過勞工的安全跟人權是在整個討論當中核心的、中心的工作」。

▲行政院長卓榮泰出席施政總質詢。(圖/記者林敬旻攝)

在全球暖化趨勢下,高溫事件頻傳,交通委員會3日審查《氣象法》修正草案,原先災害性天氣樣態包括指可能造成生命財產損失的颱風、大雨、豪雨、雷電、冰雹、濃霧、龍捲風、強風、低溫、焚風、乾旱等,此次修法將納入「高溫」,未來將發佈「高溫資訊」改爲「高溫特報」,並維持紅、橙、黃色燈號。

交通部次長林國顯說,交通部草案預計11月底進行預告,預告2個月再報到交通部,「交通部是朝贊成(高溫假)的方向」。但他也說,高溫假應該不會像颱風假放一整天,而是斟酌情況給予休息、通風、補水、出勤津貼等方式調適,各單位要怎麼作爲,還要看人事單位與政府部門的考量。

卓榮泰說,目前勞動部已經有高溫作業的注意事項指引,保障勞工的安全,希望他們在一個安全、舒適的環境當中從事各類生產;至於進一步的討論,目前包括醫學上對人類、人體的影響,包括氣象學對氣候的適應等等,都還要再做進一步的討論。

卓榮泰表示,總結一句話,就是勞工的安全跟人權是在整個討論當中核心的、中心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