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假沒譜 北市盼中央訂標準

建築工人等戶外工作者,夏天深受高溫衝擊,勞團認爲足夠的安全防護、做好熱危害預防,比高溫假更爲實際。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夏天高溫日數、溫度屢創新高,是否應放「高溫假」討論數年,近期人事行政總處頒佈最新版「天然災害停止上班上課作業Q&A」,依然沒有高溫假,低溫假校長就能決定,官員解釋,是因爲高溫的定義仍未達成共識。臺北市府呼籲中央儘早訂定高溫停班課標準或指導原則。

環境部長彭啓明去年表示,預計最快今年夏天提出高溫調適的國家政策;勞動部前部長何佩珊去年七月在立法院承諾將修法規範僱主提供高溫避難設備與設施,不過她提醒勞資雙方可能有不同意見;閣揆卓榮泰則強調會優先照顧勞工。

近期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佈一一四年版「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對於高溫期間是否可發佈停班停課仍未加以正面規範。

人事總處說明,一○二年間邀醫療、法律專家學者與衛生福利部、勞動部、氣象署及其他機關開會研商,大家認爲高溫難以明確定義,政府機關現階段尚不宜以法制化方式規範高溫停班停課相關事宜,不過,今年會再與各方持續討論。

這次指引明確指出,「低溫寒害」機關、學校首長得視實際情形發佈停班停課。根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八條規定,天然災害造成交通、水電供應中斷或供應困難,影響通行、上班上課安全,或有致災之虞、須撤離或疏散時,得發佈停止上班及上課。

另一方面,颱風來班停課,新版QA刪除前版若生活圈中各縣市「若預計發佈結果不一致,建議宜由各直轄市、縣市首長直接協調做出一致性決定」的文字,僅建議各縣市「平時宜建立溝通協調機制,並確實聯繫」

臺北市府表示,呼籲中央儘早訂定高溫天氣停班課的標準或指導原則;市府也會透過北北基桃協同治理平臺,考量共同生活圈的市民安全,四縣市一同進行研議。

基隆市府發言人呂馨煒表示,針對高溫假,爲保護面臨高溫等各種風險之勞工,強化勞工行使退避權,期待中央能將包括高溫假在內的天災假法制化,利於地方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