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兄妹起爭執!她護母反遭毆傷 動手舅舅慘遭判刑

高雄地方法院認爲洪男攻擊姪女成傷,因此依傷害罪判他拘役30日。(資料照片)

高市洪姓兄妹曾爲母親遺產發生齟齬,2023年2月又因老婦照護問題產生言語衝突,洪女的女兒爲了挺母親也加入爭吵,不料舅舅動手施暴,將她推倒又再揮拳將她眼鏡打飛,舅舅因此被告傷害罪,高雄地院判罰他拘役 30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中指出,洪家母親2019年過世留下25萬元遺產,洪父繼承後交給媳婦保管,用來支應洪父的日常開銷,但女兒不清楚這筆錢使用的去向,誤以爲錢被大嫂私自挪用,導致雙方誤會加深,兩家也漸行漸遠;2023年2月,洪父因病住院,出院後由妹妹帶回家照顧,洪男卻跑去妹妹家,準備要接走父親時,兄妹爲此又再發生口角衝突,正巧妹妹的女兒目睹這一幕,立刻加入戰局維護母親。

姪女對着洪男說「你們不可以這樣罵我媽媽」,洪男此時用長輩的姿態反嗆「你是小孩,你怎麼這樣跟長輩說話,你不可以沒大沒小」,沒想到又遭回嘴「這裡是我家,你不可以罵我媽媽」,洪男於是情緒失控,起身動手,洪男先是用力推倒姪女,再揮拳時姪女閃避以致只揮擊到眼鏡被打飛,姪女於是報警並至醫院驗傷。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舅舅否認出手攻擊姪女,辯稱是姪女對他大小聲,他擔心被攻擊,自己閃身快跌倒時,順勢將姪女拉倒在地,但法官根據相關事證,認定洪男出手攻擊姪女成傷,因此依傷害罪判他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