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圖遭疑成不雅片拍攝地 警方啓動調查!館方嚴正譴責
高市圖對於疑似將公共圖書館當成爲不雅影片拍攝地的行爲,表示嚴正譴責,並將加強館內安保機制,也會配合警方調查。(資料照片)
高雄市立圖書館總館近日被指疑似成爲不雅影片拍攝地點,該片傳於某會員制付費平臺,內容涉及公共場所不當行爲並供人觀覽牟利,在網路引發社羣關注。對此,轄區前鎮分局表示目前尚未接獲報案,但已主動調閱監視影像,全力追查拍攝者身分,釐清事件經過,市圖總館也嚴厲譴責此一行爲,將強化館內控管機制,並積極配合警方調查。
網路流傳背景疑似爲高市圖總圖的不雅影片,內容涉及一對男女於閱覽區內不雅行爲,甚至轉戰公共廁所;過程中背景還曾出現其他圖書館內的閱讀者,影片還放在付費平臺,供人付費觀賞,造成網路熱議。
警方指出,若如網路所述內容屬實,當事人行爲恐已涉及《刑法》妨害風化罪,意圖供人觀覽而在公共場所從事猥褻行爲者,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若涉及營利,刑度得加重,最高可處2年以下徒刑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警方也提醒民衆勿任意下載、轉傳相關影片,以免觸法。
館方則發佈聲明強調,圖書館爲全民閱讀、學習與安靜自修的公共空間,若有人於館內從事不當行爲,已嚴重破壞公共秩序與其他讀者權益。事件發生當時未接獲民衆反映或巡查發現,惟若情節屬實,將涉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與《閱覽注意事項》第25、26條規定,館方得報警處理,並視情節取消其閱覽權利。
高市圖表示,對此類行爲表達最嚴正譴責,雖第一時間未接獲檢舉,但館方已全面檢視、強化館內監視系統與巡查機制,後續將積極配合警方調查,全力協助釐清事實真相,保障讀者安全與閱覽環境的清淨。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佈、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佈、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着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根據刑法刑法319-3條,未經他人同意,無故重製、散佈、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其性影像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性影像系第319條之1第1項至第3項攝錄之內容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