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盛分析師:特朗普還有其他方法能徵關稅
美國國際貿易法院於當地時間5月28日公佈裁決、禁止唐納德·特朗普政府4月2日宣佈的關稅政策生效後,高盛集團分析師發佈最新研究報告指出,特朗普還有其他方法可徵收關稅。
高盛集團首席美國政治經濟學家亞歷克·菲利普在報告中表示,美國國際貿易法院的裁決讓特朗普政府的關稅政策遭受了挫折,但“可能不會改變美國大部分貿易伙伴將面對的結果,我們預計特朗普政府將尋找其他方式徵收關稅。”
菲利普團隊指出,美國國際貿易法院的裁決是針對特朗普政府依據1977年《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對多國加徵的關稅,包括所謂的“對等關稅”,但並不涉及鋼鐵、鋁製品和汽車關稅。
報告提出,特朗普政府之後可動用《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和第301條,以及《1930年貿易法》第338條等其他法案的條款徵收關稅。
《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授權美國總統處理國際收支逆差問題或者防止美元急劇大幅貶值。該條款沒有要求美國政府就相關問題展開正式調查,也是特朗普能最快使用的工具。菲利普團隊預測,特朗普政府能快速依據該條款徵收最高15%的關稅,但相關措施只能持續150天。關稅措施超過150天則需要美國國會批准。
第301條則賦予了美國政府在認爲其他國家的貿易行爲損害了美國利益時,採取單邊調查和制裁措施的權力。特朗普政府能依照該條款對美國的主要貿易伙伴展開調查,爲徵收關稅鋪路。在特朗普第一任期,美國政府已經動用過301條款。但菲利普團隊指出,調查將耗費數週到數月時間。
而根據《1930年貿易法》第338條,針對被視爲對美國採取歧視性措施的國家,美國總統有權對相關國家的進口商品徵收最高50%關稅。菲利普團隊指出,此前還沒有美國總統動用過該條款。
除此之外,特朗普政府已經動用了1962年《貿易擴展法》第232條對半導體和藥品進口展開調查。該條款授權美國政府對特定產品進口是否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威脅進行立案調查。菲利普團隊預計,特朗普政府還可依照該條款對更多進口商品展開調查,但相關調查也將持續數月。
投資研究公司TS Lombard的首席美國經濟學家史蒂文·布利茨補充,對於美國國際貿易法院的裁決,特朗普政府還可能上演“拖字訣”。
布利茨推測,特朗普政府會向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提出緊急上訴,要求在最高法院作出裁決前,先讓一切保持原狀。這也意味着在裁決出爐前,特朗普的關稅政策將繼續按計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