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材生當街刺死退休名師阿姨 被害人先生、兒子哀傷到庭旁聽

▲北市內湖區2023年發生外甥刺死阿姨的悲劇,將由國民法官審理。(資料照/記者黃彥傑翻攝)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北市內湖朱姓男子於2023年間持刀刺殺76歲譚姓阿姨致死,被依殺人罪起訴。士院今(28)日行國民法官准備程序,檢辯針對量刑鑑定報告調查方式與罪責、量刑是否分階段審理交鋒。然而,朱男並非街友或教育資源邊緣者,反而就讀過2所國立大學、家境不差,但吸毒後人生急轉直下。

朱男出身小康家庭,曾就讀國立中山大學與國立東華大學英美學系,原有穩定求學歷程,但染上毒品後逐漸與家人疏離,精神狀況惡化,成爲家中的「不定時炸彈」。據悉,案發後落網時一度向警方表示「很後悔殺掉阿姨」。

辯護法扶律師庭上主張,朱男應適用刑法第19條之2減輕刑責,但公訴檢察官質疑,辯方提出的資料僅是「高雄凱旋醫院的廣告文宣」,證據力不足,「怎能憑一張廣告就要法院認定監護處分?」

檢方要求辯方明確說明朱男是否罹患思覺失調症,否則精神鑑定調查的必要性將大幅降低。此番交鋒也凸顯本案量刑與罪責階段的證據攻防,勢必成爲日後審理焦點。

辯方強調,爲了避免重複調查,已主動捨棄14項量刑證據,全力聚焦在量刑鑑定報告,「若不讓辯方完整調查,程序將明顯不公平」。

法官並詢問雙方是否採取「罪責、量刑兩階段」審理。檢方與訴訟參與人均贊成兩階段,認爲有助國民法官釐清罪責與量刑標準;辯方則主張不必分階段,避免「主張無罪卻又調查量刑證據」的矛盾。

▼ 朱姓外甥持刀刺殺譚姓阿姨。(圖/記者黃宥寧攝)

針對未來的候選國民法官提問程序,公訴檢察官也對辯護人向候選人提問「對同性婚姻的看法」表達意見,認爲此屬不當試探性問題,可能引導候選人表達個人價值立場,與案件實體審理無關。

檢方建議,若欲瞭解候選人是否可能因性傾向議題影響裁判結果,可改以較中性的提問,例如:「您是否會因爲當事人的性傾向,而影響您對案件的判斷與決定?」

開庭現場,死者丈夫與孩子也沉默坐在旁聽席,神情凝重。家屬委任宋穎玟與林帥孝律師代理,其中林帥孝同爲法扶律師,也曾代理「凱凱案」受害家屬。

本案發生於2023年11月29日,朱男因缺錢向76歲譚姓阿姨討錢遭拒,竟當街揪頭髮拖行數公尺,並持水果刀猛刺胸口數刀,造成對方送醫不治。犯案後,他冷靜坐在花圃抽菸,被逮捕後坦承行兇。檢方依殺人罪起訴,全案進入國民法官審理程序,今日攻防焦點圍繞精神鑑定與審理結構,後續審判結果備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