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中站陸橋電梯意外 查出公所技工涉貪
捷運府中站二號出口旁人行陸橋,去年十月底發生電梯鋼索斷裂,造成孫姓婦人及姪子摔傷。新北地檢署查出,負責電梯維修的新北市板橋區公所工務課曾姓技士,涉嫌在瀝青舖修和電梯養護等業務,包庇廠商魚目混珠和僞造不實維修紀錄,依僞造文書及貪污圖利等罪起訴。
案發時五十五歲孫姓婦人和其八歲姪子,因電梯鋼索全部斷裂急墜摔地,孫婦腳骨折大出血、脊椎爆裂性骨折及左側第一肋骨骨折,姪子也脊椎粉碎性骨折,傷勢嚴重。鋼索日常更換、保養有無弊端,與造成二人受傷的涉嫌過失傷害因果關係部分,檢方另案偵辦中。
檢廉調查,曾男事發後已離職,他當時主要負責車輛維護、路面鋪設、沙包管理、封橋封路及電梯等機電設備的管理維護業務,涉在板橋區公所「一一二年度新北市板橋區路面鋪設材料供應」、「一一三年度新北市板橋區府中人行陸橋電梯維護保養」勞務採購案中,包庇護航瀝青和電梯得標廠商。
瀝青廠商中,原得標廠商成功瀝青應每月將瀝青材料送至區公所指定的材料檢驗實驗室檢驗品質,曾男涉在二○二三年十一、十二月間排定的第九期供料驗收時,因業者廠房失火,擅自以另家合豐瀝青產品替代而未陳報、審覈,並製作不實抽樣檢驗報告。
曾男另被查出護航未按時更換、保養主鋼索的電梯得標廠商宏瑞工業,配合該公司陳姓女員工,製作捷運出口「接雲梯」、「慈惠梯」不實紀錄和保養紀錄,僞造更換日期,替該公司省下二萬餘元逾期違約金,通過驗收及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