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懋油 董事解任案未通過

26日福懋油股東會出席權數佔比達55.49%,但投贊成票(含電子投票)權數卻意外未達出席權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對二位董事解任案投贊成票者則皆爲65.33%,解任案不通過。

有股東分析,福懋油現任經營者的吳金泉派持有逾5成股權,26日股東會出席率55.49%,但卻未能開出三分之二的同意解任票,顯有內部倒戈跡象。

根據公開資料,解任董事許逸羣、陸醒華案分別爲同安化工、泰生海洋開發等兩個持股逾1%的法人股東提案,所持案由均爲違反公司法205條「董事應親自出席董事會」規定拒不出席,未盡到董事出席董事會及參與討論之義務。且許逸羣拒不配合各項事務並自行發函至銀行凍結公司存款,導致公司無法動用帳戶存款,造成公司無法正常運作,存有解任職務必要。

股東會前,福懋油股東「羣盛發」登報聲明,痛批吳金泉派打算強行解任代表原始創辦人家族的二席董事,唯在股東會場出席率儘管過半逾55%,但重大決議需經三分之二投票權數同意,最終解任案未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