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增強生育保險保障功能

人民財訊8月12日電,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推動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增強生育保險保障功能。強化生育保險對參保女職工生育醫療費用、生育津貼待遇的保障作用。將符合條件的產前檢查、分娩等生育醫療費用納入生育保險或由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予以報銷。生育保險參保男職工的未就業配偶未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參照職工參保地的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標準支付生育醫療費用。支持有條件的統籌區將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新就業形態人員同步納入生育保險,合理設置待遇等待期,確保基金運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