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稱臺灣非普選代表參與制憲 蔡正元舉美國憲法批硬拗
國民黨前立委蔡正元。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賴清德總統昨天演說提到,「五五憲草或1946年所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臺灣沒有派員參加」,遭國民黨斥是事實錯誤。總統府表示,賴總統的原意是指當年的制憲代表並非經過臺灣人民普選產生。前立委蔡正元說,制訂「中華民國憲法」的代表和制訂「美國憲法」的代表都是間接選舉產生,這有什麼好說嘴的?
蔡正元指出,1787年美國製訂「美國憲法」用以取代1781年的「邦聯條例」,制訂「美國憲法」的「制憲代表」共有74位由各州的「社會團體」推薦,最後由各州的「州議會」推選產生,不是由人民普選產生。
蔡正元說,賴清德總統率先說,制訂1946年「中華民國憲法」的「制憲國民大會」,臺灣沒有派員參加。事實上臺灣派了18名「制憲國民大會代表」出席,這些代表都是由各個「縣市區域」或「社會團體」遴選後,再由「臺灣省參議會」票選產生,跟「美國憲法」制憲代表ㄧ樣由間接選舉產生,不是由人民普選產生。
蔡正元質疑,總統府發言人辯解說,賴清德的意思是,「臺灣沒有派員」是指「臺灣派員不是人民普選產生」,兩者意思差很多,這樣硬拗不太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