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政院不副署財劃法機率高!輿論鋪陳+黨做後盾 力擋不合理修法

▲行政院長卓榮泰。(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總統賴清德昨邀民進黨立委進行便當會,會後定調,《財劃法》不論是「不副署」或「副署不執行」都由行政部門決斷。考量近來綠營內部、學者等鋪陳「不副署合憲」多時,外界推斷,屆時卓榮泰不副署的機率高,藉以表達對違憲法案的不滿。藉由合憲作爲擋下不合理的修法,執政黨能借此對支持者展現強硬態度,但在把壓力丟到在野黨後,若藍白沒有進一步展開反制作爲,現況的僵持局面恐仍舊難解。

朝野針對《財劃法》兩年來攻防不斷,立法院去年底修正財劃法釋出中央財源後,因藍白修正的版本計算公式出包,藍白於今年11月14日再度三讀通過再修正版財劃法,藉以保障全國各縣市計劃型補助款不受中央調整。

但再修正版將讓中央政府需舉債超過5638億,已違反《公共債務法》舉債上限15%規定,也會影響中央對地方補助款財源調整及協助能力,造成中央政府各項施政項目無法順利推動等,政院認有窒礙難行之處,且在政院版財劃法一路遭立院藍白聯手封殺,因此政院轉向就再修正版財劃法,向立法院提出覆議案。

而行政院覆議案在12月5日又遭藍白否決,因此再修正版財劃法最晚須於15日公告。行政院長卓榮泰強調,「不經正常議事程序、違反議事倫理的決議,沒有必須執行的壓力」,強硬表態不會執行違法的再修正版財劃法,更不會以此重編明年度總預算。近日許多民進黨立委及法律學者則主張不應讓條文生效,必須透過不副署藉以不公佈法律,擋下惡法。

所謂「副署權」,是指依據《憲法》第37條,總統依法公佈法律、發佈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而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規定,立法院可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另外,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總統可在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長的不信任案後10天內,經諮詢立法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

針對「不副署」還是「副署不執行」,近期社會輿論討論不斷,在學者、綠營內外不斷鋪陳「不副署不違法」,且黨團也願做行政部門後盾的狀況下,預料屆時朝「不副署」的做法機率應該高一點。

推敲後續發展,若卓榮泰不副署,賴清德無法公佈法案,等於行政權否定立法權的決議;與之相對的,是立法院可以向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行政院長則可向總統提出解散國會做爲反制。但走上「不副署」後,府院等於將壓力丟給在野陣營,後續是否提出閣揆不信任案?能否承擔可能解散國會後的政治亂局?若在野不提倒閣,朝野則勢必繼續僵持不下。

除拋壓力進逼在野陣營之外,民進黨出此招,意在展現態度給支持者看,證明執政黨並非捱打的沙包。面對《財劃法》修法爭議,從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表態「違法違憲的法律沒有必須執行的壓力」,掀起輿論熱議,綠營內部也對於「不副署」、「副署不執行」等手段連番辯論,可看出這幾天透過學者、意見領袖的鋪陳,增加行政院「不副署」的正當性;此外,下週的院際協調,預料也是在不副署之前,營造出各種溝通的努力,在輿論上穩住不副署的立場。

▲賴清德與民進黨51位立委便當會。(圖/記者許靖騏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