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瘋傳前女友性愛片 男大生超渣...竟辯「想確認有無外流」
▲男大生散佈前女友性愛片遭警方搜索。(示意圖/Unsplash)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北部一名21歲周姓男大生與女友交往時曾合意拍攝性愛影片,但兩人分手後周竟將影片上傳Telegram羣組,內容含女方臉部特徵與私密部位,造成二度傷害。女方報警提告,警方持搜索票查扣周男手機。士林地院審理後,認定其未經同意散佈性影像,侵害隱私重大,依《個資法》非法利用個資罪判刑6月、併科罰金20萬元,並沒收iPhone 13,全案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周男與小美(化名)交往期間,雙方同意拍攝性行爲影片留作私人紀錄。未料兩人分手後,周男於2023年6月間,兩度將這段影片上傳至Telegram羣組「母狗XXX」及「雷X」,羣組成員可直接觀看,行爲已嚴重侵犯被害人隱私與身體自主權。
影片外流後,小美心情受到巨大沖擊並報警提告。北投分局接獲報案後,向士林地院聲請搜索票,搜索周男住所,查扣涉案的iPhone 13手機。經數位鑑識後確認周男曾傳送相關性影像截圖,並將其依妨害性隱私、散佈猥褻物品及違反個資法罪嫌送辦。
周男一度辯稱,他是在聽聞有朋友告訴自己「性影像疑似外流」後,爲確認是否遭他人散佈,纔將影片上傳羣組「探詢狀況」,並非惡意散佈。
法院審理認,周男的行爲同時觸犯《刑法》319條之3「未經同意散佈性影像罪」及《刑法》235條「散佈猥褻物品罪」,但因屬想像競合犯,從一重依《個資法》第41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資罪」處斷。
法官指出,周男未經同意散佈性影像,對被害人造成重大心理創傷,且影片早已外流,事後雖申請下架,仍無法消弭傷害;加上雙方未達成和解,認有施以刑罰警惕之必要,未予緩刑,判刑6月並併科20萬元罰金,可易科罰金,每日折算1000元;涉案手機則依法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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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二)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三)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