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女友拍「性愛片」賺外快 她「臉部無碼」被賣了 渣男下場曝

遭男友以400多塊販賣無碼性愛片,她臉被看光怒提告。(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女子小莎(化名)受男友阿光(化名)勸說,同意拍攝性影像並上傳網路販售,前提是用馬賽克遮擋臉部,未料男方事後反悔,竟張貼完全無碼的性影像販賣,一部僅售419元,小莎露臉的私密畫面卻被陌生人任意瀏覽,直至小莎的朋友告知,她才驚覺一切。經臺中地方法院審理,一審依犯未經他人同意販賣性影像罪,處阿光有期徒刑4月;經上訴,阿光以30萬元達成和解,二審改判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阿光2023年9月間,於住處慫恿女友與自己拍攝性愛影片,並把影片上架至「fans17」、「FansOne」、「myfans」等網站販售營利,承諾會用馬賽克遮擋女方臉部,小光被說動後同意,阿光當晚便持錄影設備拍攝兩人的性交過程。

結束後,阿光明知影像中明確拍攝到女友的臉部畫面,仍於同年11月間,將未上馬賽克的性影像上傳至網站,並設定每部片售價419元。小光對此一無所知,直至同年12月底,經友人告知才知曉自己的臉被清楚地公佈在性影像中,設法取得並確認後,立刻報警處理。

阿光庭間坦承有上傳影片,但堅稱沒有販售行爲,上架不久便下架,且價格爲299元。經臺中地院查證,價格實爲419元,紀錄顯示至少有完成一筆交易,認定阿光犯未經他人同意,販賣性影像罪,處4月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阿光上訴至二審,與小莎以30萬元賠償金達成和解,臺中高分院撤銷原判,改爲緩刑2年。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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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刑法刑法319-3條,未經他人同意,無故重製、散佈、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其性影像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性影像系第319條之1第1項至第3項攝錄之內容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